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重庆彭水发生伤人事件:三人倒在民
·渝北区原民防办党组书记龚长江接受
·云阳一11岁女孩21楼坠下身亡
·酉阳县酉酬司法所组织开展“四学四
·酉阳县酉酬司法所“四措并举”做好
·酉阳县酉酬司法所开展半年工作“回
·酉阳县酉酬司法所全面助力精准扶贫
·酉阳县酉酬司法所开展《民法总则》
点击TOP(10)  
·重庆彭水发生伤人事件:三人倒在民
·渝北区原民防办党组书记龚长江接受
·云阳一11岁女孩21楼坠下身亡
·酉阳县酉酬司法所组织开展“四学四
·酉阳县酉酬司法所“四措并举”做好
·酉阳县酉酬司法所开展半年工作“回
·酉阳县酉酬司法所全面助力精准扶贫
·酉阳县酉酬司法所开展《民法总则》
·酉阳县酉酬司法所发挥职能护航春耕
·大足男子瞒着老婆花光7万存款玩游戏
图片文章  

重庆彭水发生伤人事

石柱县司法局精准扶

开县人大助推民企转

开县宣传四中全会精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重庆频道 >> 综合消息 >> 正文
重庆退休人员未经生存验证将停医保
文章来源:重庆晨报 法讯网作者:雍黎 点击数:124393 更新时间:2015/12/1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法讯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 。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讯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法讯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法讯网 电话:010-86753111 E-mail:chinafxw@qq.com ltp888@126.com QQ:663924333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重庆退休人员未经生存验证将停医保〗的最新评论:

    市外参保的农民工

    折算先在原参保地认定

        意见:在市外参加农民工大病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经其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当地政策认定为职工医疗保险或居民医疗保险(包括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际缴费年限,认定为我市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

        解读:“就是说,农民工在重庆市外参加了农民工大病医保,转回重庆来,需要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的认定,才能进行折算。”工作人员介绍,折算标准为,我市参加原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含原新农合)的实际缴费年限在其认定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时,分别按25%和12.5%的比例折算。这其中包括已按月享受我市养老待遇的参保人员、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

        原农民工大病医保、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含原新农合)和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之间不得重复计算。

        从市外转移到我市接续医疗保险关系的参保人员,在市外和市内参加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均不得重复计算。

        市人社局表示,此项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解读

        问:如何确定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认定时间?

        答:举例,张三,男,2015年4月由其单位为其办理退休,5月办理完退休审批手续。则张三所在单位应在5月内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保缴费年限的认定工作。若5月未去办理缴费年限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6月起暂停张三医保待遇,即停划个人账户、暂停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报销。

        问:如果退休时未达到我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补缴不足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是多少?

        答: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相关规定,以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的8%为一个年度的缴费额,补缴不足年限缴费。

        分为两种情况:

        1.从其停待之月起计算,3个月内补缴不足缴费年限的,按规定支付有关医保待遇,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2.从停待之月起计算,超过3个月补缴不足缴费年限的,补缴标准以其申请补缴时上年度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的8%为一个年度的缴费额进行补缴;从补缴到账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个人账户按欠费期间该单位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补划。但其欠费期间的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问:缴费年限不足我市医保规定的,在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时,还需补缴大额医保费吗?

        答:在补缴基本医保费的同时,还应补缴暂停期间的大额医保费,补缴金额按办理补缴之月的缴费标准计算。

        问:本条规定的医保缴费年限认定及补缴,由谁来具体负责办理呢?

        答:随用人单位参保的职工,其医保缴费年限认定及补缴,应由用人单位代参保职工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办理。个人也可按相关规定去办理。

    上一页  [1] [2]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