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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副秘书长白志明受贿上千万,涉土地矿产等多领域
作者:周凯莉  文章来源:财新网  点击数1469  更新时间:2011/11/7 10:14:3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据检方指控,原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白志明涉嫌受贿,主要涉及在建设工程、公司并购、土地和矿产开发等领域,金额达一千多万元

    原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白志明。 图片来自网络

  【财新网】(记者 周凯莉)10月31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法院就白志明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一案,公开开庭审理。 

  涉嫌受贿,为赤峰市检察院指控的四项罪名中,最为严重的一项。检方指,2001年8月至2008年11月,被告人白志明利用担任锡林郭勒盟行署副盟长、锡盟盟委副书记、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等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023万余元(10235507.84元)、2万美元、1万欧元。

  据检方指控,白志明涉嫌受贿,主要涉及在建设工程、公司并购、土地和矿产开发等领域。

  2000年,锡盟翔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经典杨捍东请求时任锡盟行署副署长的白志明关照,试图承揽锡盟网通公司家属楼工程。2001年白志明向杨捍东索取楼房一套,价值28万余元人民币。2005年,白志明为杨捍东承揽到武警锡盟支队搬迁工程后,向杨索取购车款200万元,后归还100万元。

  2001年,白志明受内蒙古奈伦集团董事长郭占春请托,为该集团整体收购锡盟食品总公司、获得锡林浩特市贝力克牧场使用权等方面给予关照。后,白志明向郭占春要求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进楼房一套,从中收受贿赂计价值人民币9万余元。

  2005年4、5月份,另一江苏徐州市个体建筑商朱友路欲承包锡盟公安局办公楼大理石外挂工程,请求时任锡盟盟委副书记的白志明帮忙,送给其海信牌电视机一台,价值人民币29500元。

  同年夏天,白志明帮助内蒙古蒙元文化协会会长阿云嘎开办蒙元博物馆、获取工程用地、萤石矿开采权等,收取现金20万元。

  白志明还通过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向锡盟茂源典当公司法定代表人白少云等人收受跑步机、红利等27万余元;通过帮助鄂尔多斯市布拉格建材公司经理布拉格结算锡林浩特市政府欠的工程尾款,收受贿赂1万美元、1万欧元,以及收受装修款、家电等,共计17万余元。

  起诉书还指控,白志明还通过内蒙古辽通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泽学,借款给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吉兴业、中盐青海省昆仑碱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国良,获取利息等不法收入,约为700万元。

  此外,被称为“豪车狂人”的白志明利用职务之便,向锡盟公安局索取丰田凯美瑞轿车一辆,向锡盟镶黄旗政府索取凌志4700越野车一辆,要求锡盟西乌旗旗长巴特尔为其购买凌志5700越野车一辆,后白志明将自己的丰田4700越野车作为交换。

  在31日上午为时3小时的庭审中,公诉人就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上述相关证人的证言证词,并以银行结算凭证、检验鉴定报告、价格评估报告等作为辅助材料。

  白志明就几项事实进行自辩。他提出,法庭指控的“向杨捍东索取楼房”一事,他曾全额偿付购房款,并具备收据。另,内蒙古蒙元文化协会会长阿云嘎通过白志明的老同学找到他,其中10万元现金包括了阿云嘎送给他女儿的结婚礼金、新房入住的贺礼等。

  白志明的代理律师、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青松亦出示相关证据,以及证人的最新证词。他提出,证人证词、白志明本人的供述,前后均出现变化,相关情况应调查核实。

  庭审中,因白志明的身体出现状况,此案在10月31日上午休庭后,即延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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