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撰稿人 周剑飞)近日,安徽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依法对砀山县水务局原局长蒋克美(正科级)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至2013年,被告人蒋克美在担任砀山县城建局局长、水务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资金拨付、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97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
2009年至2012年,被告人蒋克美在担任砀山县水务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12.93万元用于个人开支,涉嫌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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