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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被捕央视女记者涉嫌受贿指定太原管辖
作者:--  文章来源:中新网  点击数690  更新时间:2008/12/10 10:08:35  文章录入:阳小青  责任编辑:维权

  早前报道:太原检察长何书生称拘留央视女记者是受最高检指定

                                           山西检察官进京抓走央视政法女记者

    中新网12月9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向正义网透露,“央视女记者李敏涉嫌受贿”案件系根据案件管辖的有关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逐级指定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现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2008年10月,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在侦查一起贪污犯罪案件中,发现记者李敏收受犯罪嫌疑人弟弟的贿赂,利用其记者的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2008年12月2日李敏被立案侦查,12月5日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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