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袁相峰 )5月8日,江西武宁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涉嫌受贿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田某(副处级)。
田某涉嫌受贿一案,由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指定武宁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经审查:200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田某任九江市浔阳区人民路街道办党工委书记期间,以提拨、调动工作岗位为由,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下属苏某、冯某、刘某人民币16.6万元;2006年4月至2009年3月田某调任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期间,主管城建工作,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瑞昌市房地产开发商曾某、谢某等人人民币10.4万元,并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购买瑞昌市环海开发公司商品房一套,从中获得优惠7万余元,田某在职期间共非法收受他人贿赂34万余元。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