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同煤集团铁峰煤业公司“67矿难”80万封口,证照不全是黑矿
作者:第一线  文章来源:第一线索网  点击数1183  更新时间:2011/7/11 13:18:0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黑客真是无处不在,今天一网友说,铁峰公司死人了,你们怎么删了?第一线索网连忙召集开会,一查原来是黑客删了贴,既然是黑客删了贴,那就说明这铁峰公司真有问题,既然有问题就查问题。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贴子中称铁峰矿业证照不全疯狂生产,作为同煤集团领导是怎么考察下属企业的?一个黑矿如此大胆生产,这幕后的水很深啊,望广大记者深入了解铁峰矿业,水深肯定有大鱼!以下为报料内容。
  2011年6月7日,同煤集团铁峰煤业公司发生死亡事故,事故起因是井下在安装瓦斯监控中,掉下1人当场死亡,死者王江,是右玉高家堡乡西窑头村人,该矿发生事故后,本应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及时逐级上报,反却采取隐瞒不报、封口的态度处理矿难,并对外宣称非矿难,且以该职工不是正式在册职工为由予以瞒报,实际上,铁锋煤业公司证照不齐全,是公开生产的黑企业,并存在多年的超能力生产,至今逍遥法外。
  6月19日,记者从大同出发,驱车近两个小时赶往该矿了解情况,被告知井下没有发生事故。记者随后驱车赶往朔州右玉高家堡乡西窑头村,在村里,记者见到了村民二虎蛋,二虎蛋说,他和王江从小玩到大,没想到就这么走了,当工人真是可怕,二虎蛋说,矿上赔付了80多万元,不让往外说死因,就说是病死的。
  事实上,从2007年开始,铁锋煤业公司瞒报的矿难至少有三起(证据确凿,正在调查取证中)。
  如此上下隐瞒,只能埋下更大的事故隐患。铁峰煤矿瞒报事故行为已构成违法,从大的方面讲,该矿的行为是对法律的挑战,从本矿内部来讲,由于没有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不利于隐患的消除。对此,希望这一瞒报事故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尽快查实,依法严肃处理,不要让矿工的冤魂见不到天日。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