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1年由当地镇政府指定农场承包后,直至2010年起诉,原羊栏镇农场83名农场职工在长达19年的时间里,失去农场所有权,土地等同被征收,过着农民无地可种的日子。
原羊栏镇农场83名农场职工根据2009年5月9日,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发布《三府{2009}104号文件》中“羊栏片区补偿尺度为每亩86034元”的政策内容,依法在起诉的诉求中要求凤凰镇政府按此标准赔偿经济损失1亿元。2012年9月12日,三亚市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一二审裁决结果,同样以超出起诉时效对原羊栏镇农场村民起诉的诉求予以驳回。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景一在三亚市凤凰镇政府门前跪地请愿,称案件判决属强盗逻辑。刘景一教授介绍,结合本案情况,三亚市二级法院对本案的裁定属于典型的“强盗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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