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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格子”引发的战争
作者:马金顺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677  更新时间:2013/12/5 9:55:31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不过对于起诉的结果,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律师谢湘辉认为:“路必达马球公司要胜诉还是很难的。商标的撤销与无效不同。如果商标无效,从一开始就无效;如果商标被撤销,只是从撤销之日起无效,撤销之前还是有效的。商标法规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所以路必达马球公司要追回多年前博柏利给自己造成的损失是有难度的。”
       而曾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工作的北京律师刘占林也认为,路必达马球公司的胜诉难度很大,除非有确切的证据来证明博柏利对路必达马球公司造成了侵权。

       博柏利或申请复审

       G732879号图形商标上的苏格兰格子,是博柏利产品的经典图案之一。此商标被撤销,将会对博柏利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博柏利将如何应对此事?法治周末记者试图联系博柏利,但截至发稿,仍未得到回应。
       博柏利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发表声明称:“博柏利将对近期中国商标局就博柏利格子图案商标一事的决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我们相信,我们一定会成功。”
       唐向阳认为,博柏利的这种表态是一种经营策略,给经销商以信心。
       记者查询资料发现,商标法规定,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唐向阳表示:“申请复审是博柏利的权利,这不会影响路必达马球公司方面的起诉。”
       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虽然路必达马球公司申请撤销博柏利格子图形商标的理由是“连续3年未使用”,但由于博柏利品牌产品的经典图样就是苏格兰格子,其在产品上使用格子图案是否算是对格子图形商标的使用,在业界也存在争议。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李艳认为,如果博柏利注册的商标上的格子图案与外观上的格子图案是相同的,那么这种使用在产品外观上的格子图案就是对商标的使用。因为从消费者角度来说,当消费者看到这种格子图案时,首先想到的如果不是一种苏格兰格子(苏格兰格子有很多种),而是直接和博柏利这种奢侈品牌联系起来,这就起到了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
       谢湘辉也同意这种观点:“国家商标局的撤销决定是有待商榷的。从法律上来说,商标的正确使用应该是按照注册的图形或者文字来使用,而现在博柏利把这个格子图形作为外包装来使用,只要能区分商家,这种使用本质上也算是对商标的使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标记一个带圈的‘R’或‘注’,那只是很标准的使用方法。”
       但唐向阳不认同上述观点,他认为博柏利在产品上使用格子图案不是按照商标法作为商标来使用的。
       唐向阳还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今年博柏利以黑白经典格纹向台湾智慧财产局申请注册商标的请求也被驳回,后来博柏利因此提起行政诉讼,台湾“最高行政法院”以该图形不具有识别性为由判决博柏利败诉。
       但无论如何,前述争议的存在,都给博柏利申请商标复审的结果带来了更多可能性。

       或有更多公司参与起诉

       记者从路必达马球公司获悉,路必达马球公司将号召因博柏利起诉而遭受损失的其他商家参与进来,联合向博柏利提起诉讼。
       资料显示,博柏利曾不断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向国内数10家企业提起诉讼。
       唐向阳透露,现在已经有一些企业联系路必达马球公司,准备一起维权,由于这些企业大都没有经济能力去单独应对这件事,所以他们还处于观望状态。
       “但是这些并不影响路必达马球公司的维权工作。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在各地建立知识产权法院,这说明两点:一是知识产权保护非常重要;二是知识产权领域的诉讼非常专业。这从侧面也表明,一些知识产权案件在审理中可能存在不够专业、有疏漏的现象,现实呼唤熟练掌握知识产权规则的法官来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切实保障中国企业的创新精神,提供一个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唐向阳说。
       唐向阳还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路必达马球公司的维权还不止于此,接下来该公司还将以连续3年没有使用或者缺乏显著性为由,针对博柏利的其他类别商标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撤销或者异议申请。目前路必达马球公司已经委托北京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着手进行这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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