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不成任务要挂“黑旗”
尽管在为年底即将到来的考核担忧,但冯涛坦言,同以前相比,今年的招商引资任务轻松了很多。因为以前实行惩罚机制,完不成任务的部门负责人要在政绩考核中被“扣分”。
至今他还清楚地记得,有一年自己为了完成指标,曾经花了一周多的时间跑到广东省四处寻觅商机,几经辗转才勉强拉回了一个企业救急。
今年冯涛所在的地方政府将招商引资的规则变成了以奖励为主,虽然还不知道所谓的奖励到底是什么内容,但同惩罚相比,冯涛的压力还是小了很多。
不过,让冯涛依然头疼的是,自己所在的部门与经济领域并没有太多关联,现在很多“相关部门”招来一两个好项目都不容易,更何况自己这个“门外汉”了。
其实,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并不是新生事物。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所长刘少军注意到,大概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地方政府负责招商引资的情况开始越来越多。
一位匿名人士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从十多年前开始,他的许多在地方上从政的朋友就经常打电话给他,希望他能够帮忙推荐几个招商引资的项目过去。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主任张占斌认为,这是因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尚不完善,再加上受“唯GDP论英雄”政绩观影响的结果。
河南省一名地方政府官员刘鑫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他所在的部门几乎每年也都会有招商引资的任务分派,而且法院和检察院也各有任务。
在刘鑫的记忆中,招商引资更多的要靠“关系”,一般情况下都是某个部门的一把手出去跑项目,先通过一起吃饭拉近关系之后,再进一步去谈招商的事情。
刘鑫感觉自己有时候简直就是求着一些企业来投资,一旦遇到有投资意向的“大客户”,往往要想尽一切办法留住对方。如果对方提出的某些条件超过了谈判人的“能力范围”,上级领导都会出面提供一些帮助。
与这种对招商引资的重视程度相对应的是惩罚机制。
“如果哪个部门不能顺利完成任务,年底的时候上级领导就会送上一面黑旗,而且这面黑旗必须一直挂在单位,直到任务完成后才能被摘下。”刘鑫表示。
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些地方政府甚至以颁布文件的形式明确各部门的招商引资任务和奖惩方式。
在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法治周末记者看到了《大方县领导干部2012年度带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该考核办法明确提出,领导干部招商引资工作实绩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且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其中除了对表现优异者进行奖励外,更有对连续3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令离岗招商或免职的严厉处罚。
一名不愿具名的地方官员对记者坦言,不同地区的规定有所不同,但将招商引资工作同政绩考核挂钩,却是一种最常见的奖惩机制。
压力之下作假频出
“一个单位或部门每年都有几百万元甚至几千万元的招商引资任务,真正能够按标准完成的有多少?可一到考核时间,很多部门又全都如期‘完成’任务,里面不乏水分存在。”吉林省一名地方公务员感叹道。
河南省一名地方政府工作人员赵平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自己就曾经“被放了将近半年假”去招商引资。据他了解,有的官员在考核压力下会招来一些只有意向协议却不能落地的“假”项目,甚至有些投资人都是假的。
除此之外,冯涛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完成任务的一条捷径就是“借”:“比如今年一个部门的任务没有完成,另一个部门却超额完成了,那就可以把另一个部门富余的招商额度先借过来应急,等下一年再还回去。”
为了尽最大可能招商引资,不少地方政府在宣传和提供政策优惠上也使出了浑身解数。
“但是,有些地方急于找到项目落地,往往夸大宣传自身优势,并提供一些根本无法兑现的承诺,这种情况下签订协议虽然容易了,可条款的落实却难上加难。结果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根本留不住企业。”全国政协委员梅兴保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 张占斌主任认同这种观点,他了解到有些地方政府部门甚至会在谈判过程中答应诸如税收减免、零地价、补贴等不该答应的条件,结果导致大量占用耕地、部分开发区闲置等恶劣后果。
刘少军所长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国内一些地方的招商引资工作非常混乱,往往以领导许诺的一些“优惠条件”来进行推进,而很多“优惠条件”其实并不合规合法,比如一些所谓的土地优惠政策其实就是违法变相占用耕地,甚至有的领导为此还承担了一定的刑事责任。
在张占斌主任看来,在强指标压力下的招商引资,也很难确保其质量,甚至会带来一些污染企业。
“招来的项目能够落地已经不错了;落地后的企业中,十家能有一家正常生产就行了。”河南公务员刘鑫坦言,“有些企业不仅不能给当地创收,甚至还会利用这些政策优惠去套钱。”
据刘鑫介绍,一些企业会先向政府申请土地使用证,然后拿去银行贷款,再到申请的地上盖厂房,最后用其做抵押来进一步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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