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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亿罚单是这样来的……
作者:马树娟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752  更新时间:2014/6/18 10:09:19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6月17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媒体在快播侵权案听证会开始前拍摄听证会现场。  新华社记者 毛思倩 摄

法治周末记者 马树娟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
       在收到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拟罚款2.6亿元的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后,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播”)亟需在听证会上获知这个问题的答案。
       6月17日下午,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了听证会,由于案件涉及部分影视作品权利人公司的采购和转销售协议,属于商业秘密,因此该案未公开听证。
       据了解,此次听证会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组成的听证组主持。
       会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快播2.6亿元的罚款于法有据,不过还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最终决定。
       如果2.6亿元的处罚最终确定,那么这将成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以来,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最大一笔罚单。
       业内人士表示,在当前注重版权保护的互联网环境下,对于快播这样一个带有恶意和行业毒瘤性质的产品,深圳市执法部门予以重拳打击,将有利于整个互联网视频行业的健康发展。

       2.6亿元处罚有据

       可以说,在5月2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拟处罚2.6亿元的决定后,相比此前国家版权局对快播公司25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处罚金额堪称天价,业界开始议论,2.6亿元的天价处罚有何依据?
       此次听证会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方面向媒体作出了说明:处罚依据是快播公司在本案中的非法经营额。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以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侵犯他人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相关权益的,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处非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经过详细调查,快播公司未经许可,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北京爱情故事》等影视剧、综艺类作品,非法经营额为8671.6万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此外,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认为,由于快播多次实施侵权行为,持续时间长、社会影响大,在收到行政机关处罚后,拒不改正,继续侵权,主观恶意明显,违法情节严重,非法经营额巨大等实际情况,因此依法处以三倍罚款,即2.6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快播目前包括三个事业部:视频业务、快玩游戏平台业务以及大屏幕业务。该公司在2009年实现盈利,2012年公司年收入为3亿元,其中每年设计盗版、盗播、盗链的广告收益大约占了快播收入的五成。如此看来,2.6亿元的罚款也是罚有所据。
       该负责人表示,在听证会结束后,听证组会根据听证会上各方的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并在7日内将听证报告及听证建议提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届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作出最终的处罚决定。
       依照法律规定,行政处罚的决定作出后,快播公司应当予以履行,否则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行业风向转化

       这不是快播第一次接受行政处罚。2013年下半年以来,国家版权局陆续接到多家视频企业对快播侵权行为的投诉。2013年12月27日,国家版权局对快播的部分侵权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处以罚款25万元,同时对快播公司提出整改要求。
       当时外界误以为对快播的处罚将就此结束,还为此感叹侵权成本的低廉。不过今年以来,来自政府部门的举动还是让外界感受到了政府层面保护版权的决心和力度。
       如今,在互联网行业保护知识产权早已成为共识,一些依靠盗版起家的大型视频网站早就试水转型,其中不乏成功案例,不过快播则被视为依旧坚守在盗版侵权阵地。
       “这几年来,规范的视频企业在版权上的投入是非常高的,尤其是市场反响好的独播剧的版权更是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只是以前我们都没有把这个成本账单拿出来晒过,外界不了解而已。一旦被侵权,企业的损失是非常惨重的。”一家视频企业法务部负责人对记者说。
       该法务部负责人表示,对快播予以重罚也表明政府对于盗版侵权的态度。对于视频行业而言,要想做大做强,寄希望走“快播”的路子将没有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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