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创始人退股疑云
牛智超文中还提及,绿狗网胁迫联合创始人退股,并提到绿狗网投资人之一、真格基金创始人徐小平发了一条有关联合创始人的微博:“我说的那位百分之百占股的创始人,当时我跟她大讲联合创始人的重要性,她反过来跟我辩论说可以不需要联合创始人。我被她说得无语,只好认输,道不同不相为谋,所以选择不跟她合作。我对联合创始人的偏执信念,是从我自己许多失败投资案例中总结出来的极其昂贵的创业财富,我认为是创业的天条之一。”
对于徐小平的微博是否影射绿狗网,法治周末记者向徐小平求证时未获回应。
张馨心则表示,徐小平已经是绿狗网的投资人之一,而且不存在B轮融资不跟投的说法。“我们一直都是投资界的宠儿,常常有风投机构联系我们。”张馨心说。
张馨心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徐小平目前在美国参加活动,已经与他们联系,表明会在回国后查明此事,并追究其责任。
关于退股事件,法治周末记者辗转联系到了另外一位已经离职的绿狗网员工核实该消息。
按照该离职员工的说法,在公司成立之初,有一位联合创始人以现金形式投资并获得了部分股权。公司获得A轮融资后,张馨心召开了全体股东会议,提出以原投资额两倍价格收回其他所有人的股权或者退还原投资额并换取一定比例的期权的二选一方案。该联合创始人曾在微信朋友圈中质疑该行为的合法性。
据该离职员工介绍,这名联合创始人在与公司谈判之后离开了公司。此前他的职位被“架空”,很多原先由其负责的工作全部停了下来。
张馨心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这些情况并不真实,绿狗网现在有多名联合创始人。
绿狗联合创始人李婷则在绿狗网的声明中称,当初愿意加入绿狗网是基于对法律行业改革的期待和对张馨心的信任。创业路上价值观相同的人才能一路奋斗,否则天地甚宽,每个人都有自己认为更好的去处。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联合创始人间的股权转让需要符合我国公司法、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公司成立之初投资人之间签有投资协议,需依照投资协议约定进行股权转让,公司的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投资协议中没有约定,那么需要在股东会上协商最终达成协议。”赵占领说。
事实上,联合创始人最终分道扬镳的情况在中国创业公司当中并不罕见。尽管联合创业造就了很多国际上的伟大公司,但这种方式在中国却遭遇了“水土不服”。
“美国人奉行的原则是先小人后君子,所有在未来可能产生纠纷的问题,比如股权结构,他们都会在早期就完全明确,这就减少了未来两个人‘翻脸’的可能。中国文化倾向先君子后小人,中国的创业者有可能在最初连股权这样的最起码最基本的问题都不好意思谈清楚,因此企业运作中发生矛盾的几率就很高。”资深人力资源测评专家李峰博士分析说。
中经合投资董事总经理张颖表示,联合创业最重要的还在于完善的法律环境以及成熟的公司治理结构,如果联合创始人之间的权和利都有明确的法律保障,而且即使创始人不参与公司运营,其利益也不会因此受到损害。
绿狗网在声明中还称,绿狗网的业务处于高速发展期,基于微信平台的律师服务也日臻完善,今年以来开展的免费公司注册服务更是受到各地创业者的热捧。当此关键时刻,绿狗网无意卷入任何口水仗和黑公关浑水,但也希望造谣者和某些“自媒体”自重。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仇飞对此文亦有贡献)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