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运营商想入户需与物业协商
经了解,快乐城小区是个新建小区,业主基本于今年6月入住,目前入住约的业主约有100户。此外,紧挨该小区的芳草小区有400余户业主,也被限制只能到小区的“三网通”网点办理宽带。采访中,不少业主纷纷质疑,物业在这中间存在利益关系。
12月11日,华商报记者来到快乐城小区的“三网通”开户网点,一位工作人员称,“三网通”是联通、电信、移动三网合一的纯宽带业务,资费为8兆一年890元,12兆一年1290元。但华商报记者分别拨打了电信、联通、移动公司客服电话,客服工作人员均说,因为他们的宽带尚未入驻该小区,宽带业务还无法接入该小区。随后,华商报记者多次联系快乐城小区的陕西恒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均无果。
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宽带入户并非运营商能够掌控,需要与小区物业协商并签订协议后才得以入场,从而开发出更多的客户资源。然而在这过程中电信运营企业经常面临物业的高额入场费或部分宽带商垄断等问题。最终形成不正当竞争现象,使消费者利益受损。
律师:宽带垄断侵犯了业主“选择权”
据了解,对于运营商垄断小区宽带业务的现象,国家早就明令禁止。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对于“非法组织或者妨碍电信业务经营者向电信用户提供公共电信服务的”行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可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2007年1月,工信部和建设部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管理者不得就接入和使用住宅小区和商住楼内的通信管线等通信设施,与电信运营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电信运营企业的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
虽然有这方面的规定,但在地方落实中缺少具体细则和明确的处罚规定。对此,铜川市工信局一位杨姓负责人说,这类问题不属于他们管辖范围,他们也没有行政管理权。
就此,铜川市律师协会的一位律师说,宽带遭垄断侵犯了小区业主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业主可拒绝宽带垄断,并可与开发商或物业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工商部门消协进行投诉,也可以起诉开发商和物业。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