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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08年第24号
作者:--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34  更新时间:2008/9/5 8:23:2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2007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财政与民政、体育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下,我国彩票市场发展良好,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工作进展顺利。现将2007年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情况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2007年全国彩票公益金筹集情况

  2007年,全国发行销售彩票10167328万元(见附件1)。分机构看,福利彩票机构发行销售6315957万元,体育彩票机构发行销售3851371万元,占销售总量的比重分别为62%和38%。分类型看,全年发行销售乐透数字型彩票7895559万元,即开型彩票1692425万元,竞猜型彩票579345万元,占销售总量的比重分别为78%、16%和6%。

  根据现行彩票管理政策规定,各种彩票游戏均应按销售量的一定比例分别提取返奖奖金、彩票公益金和发行费。按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划分,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一是以双色球、3D、排列三、超级大乐透等乐透数字型为主的彩票游戏,彩票公益金的提取比例为35%,返奖奖金和发行费分别为50%和15%。2007年发行销售9215763万元,筹集彩票公益金3225517万元。二是以竞猜型足球彩票为主的彩票游戏,彩票公益金的提取比例为22%,返奖奖金和发行费分别为65%和13%。2007年发行销售585481万元,筹集彩票公益金128956万元。三是以网点即开型彩票为主的彩票游戏,彩票公益金的提取比例为20%,返奖奖金和发行费分别为65%和15%。2007年发行销售366085万元,筹集彩票公益金73217万元。以上三项共计筹集彩票公益金3427690万元(见附件2)。

  二、2007年全国彩票公益金分配情况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彩票公益金在中央和地方之间,按50:50的比例分配。中央集中的彩票公益金,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之间,按60%、30%、5%和5%的比例分配。地方留成的彩票公益金,由省级财政部门商民政、体育部门研究确定分配原则。

  根据以上政策,2007年发行销售彩票筹集的彩票公益金,中央集中和地方留成各为1713845万元。中央集中的彩票公益金中,分配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1028307万元,列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用于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分配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514154万元,用于国务院批准的社会公益事业,由拟申请使用彩票公益金的部门或单位向财政部提出申请,经财政部审核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管理。分配给民政部85692万元,按照“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由民政部安排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有特殊困难的人群服务的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受助对象直接受益的项目。分配给国家体育总局85692万元,由国家体育总局安排用于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等体育事业。

  三、2007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

  按照“当年筹集、隔年使用”原则,2007年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收入662130万元,其中,2006年筹集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416411万元,历年累计结余245719万元,安排支出410518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51612万元。具体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一)2008年北京奥运会173225万元。该项目由北京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主要用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相关的安全保障99248万元、临时设施改造56151万元、交通8850万元、废弃物清理8976万元。

  (二)红十字事业27011万元。该项目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组织实施,主要用于红十字人道救助5102万元、卫生救护培训4992万元和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建设16917万元。

  (三)残疾人事业50282万元(见附件3)。该项目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教育、农村危房改造和备战2008年北京残奥会等。实际完成支出42937万元,结余7345万元。

  (四)农村医疗救助80000万元(见附件4)。该项目由民政部组织实施,主要用于资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补助患大病贫困农民的医疗费用。

  (五)城市医疗救助50000万元(见附件5)。该项目由民政部组织实施,主要用于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困难群众实行医疗救助。

  (六)教育助学30000万元(见附件6)。该项目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组织实施,主要用于资助30万名中西部地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

  2007年筹集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514154万元和结余251612万元,共计765766万元,按《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83号)规定,纳入基金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列入2008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收入预算安排。

                                 特此公告。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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