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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集团最高将被罚两亿元,婴儿病变厂家同负责
作者:东早  文章来源:东方早报  点击数460  更新时间:2008/9/15 8:58:2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按照相关法规,三鹿将被处以最高两亿元的行政处罚。9月13日上午,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51枚金牌见证中国力量 奥运特刊:饕餮盛“艳” 全球公开?万达开国际玩笑 青岛啤酒·网眼看奥运     邱宝昌介绍,三鹿有毒奶粉涉及《刑法》的“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但刑事责任的认定还需要公安部门进行最后调查确认。邱宝昌认为,“即使问题确实出在奶源,厂家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厂家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造过程中怎么能把问题奶源直接进行生产,没有检查?”

  邱宝昌说,消费者可依据“消法”退货并要求双倍赔偿,同时还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同时,消费者可要求厂家提供全面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有没有潜在病变可能。退货后还应签订退货协议,一旦以后发生病变或婴儿发育出现问题且能证实和食用三鹿奶粉有关,厂家仍应负起责任。

  邱宝昌表示,三鹿奶粉事件涉及《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各项法规,但究竟依据哪个法规进行行政处罚目前很难理清。“可以肯定的是,不能一罪数罚,但国家应该对厂家进行从重处罚,毕竟该案件涉及到婴幼儿的生命安全问题。”邱宝昌介绍,《食品卫生法》和《产品质量法》都规定,对发现问题的企业,将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按照法律规定,根据三鹿集团9月11日公布的约有700吨奶粉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结合三鹿奶粉市场售价计算(多起病例中提到三鹿婴儿奶粉都是400克包装,最低零售价在25元到30元之间),三鹿集团应支付的最高行政罚款额为2亿1875万元人民币。

  面对消费者的追问,品牌管理部的苏长生部长作出书面声明:如因食用三鹿奶粉导致消费者致病,相关治疗费用由三鹿集团负责。据了解,对于众多前来投诉的消费者,三鹿集团工作人员除了退换三鹿奶粉产品、登记消费者个人资料并进行一些解释和安抚外,目前还没有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据《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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