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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毁了我们的“保命田”——陕西蓝田县华胥镇毁田事件调查
作者:孙建利等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945  更新时间:2008/5/9 11:49:0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中国法制经济讯 劳动者报报道 记者  孙建利 宋光
  4月21日一大早,蓝田县华胥镇东邓村一组的某村民站在自家院子里朝沟对面望了一眼,看到的景象让他触目惊心:对面地里,一大片绿油油的麦子一夜之间被推土机推平,齐刷刷的躺在地上。
  “再一个多月就可以收了,可现在……”看着眼前的景象,一位村民眼圈不由得就红了。
  而就在4月15日,蓝田县西川土管所的执法人员曾叫停了正欲毁地者,不知为什么,5天后,这片村民的口粮地还是难逃厄运,被人毁坏。
  对于毁田事件,蓝田县相关土地部门声称,这件事和他们没有任何责任。
  4月22日,记者来到蓝田县,对这一毁田事件进行调查。
以后日子没有着落了!
  沿着东邓村一组村公路向上,大约2公里处,记者看到了被毁的农田。这块农田紧挨着村公路,只隔了一条沟,对面是一家砖厂。在地头,并排停着一辆推土机,一辆挖土机,还有两辆拉土车,几个人在机械旁边忙碌着。
  就在他们身后,一大片麦子倒在地上!
  站在路上的一位村民指着砖厂说:“这个厂占地大概五十多亩,以前都是耕地,是村民的口粮地。80年代村里为了发展经济建起砖厂,但经济效益一直不好,耗了有二十来年。最近村小组又要建砖厂,将老砖厂对面的六十多亩基本农田全部征用,村民都不同意征用农田建砖厂,因为村里本来地就少,好一点的地就这  据了解,东邓村一组人均耕地只有9分(包括一分自留地),去年被村组征用了1分,村民人均仅剩8分地,这次为了建砖厂又征用了5分地,现在仅剩下3分地,而剩下的这些地产量很低,每亩才100-200斤。有村民说,年轻人可以出去打工,可年龄大的,就指望种地生活呢,现在连“保命田”都保不住了。
一夜之间,良田变荒地
  走访中,记者了解到,这次毁田是为了建砖厂,砖厂由村民小组组长马伟峰和纺织城一个人联合开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说,前天(4月20日)晚上用推土机压平的,白天害怕村民阻拦,那片地有60多亩,都是I类田,亩产1000斤左右。4月15日开始动工时,村民向西川土管所和县国土资源局举报,西川土管所的执法人员下来后,向群众代表了解情况,态度还可以,可从马伟峰家出来后,对村民的态度就不一样了,调查完后就在马伟峰和砖厂老板的陪同下,去了田王的酒店。
  “群众代表就是马伟峰的哥哥马逸峰(音)和妈妈周爱琴两个人,都是马伟峰安排的,这叫啥群众代表。”村民这样说,“征地前,没有开群众会,是这两个群众代表代替村民签字的。”
  村民告诉记者,为了阻止征地,他们曾向蓝田县政府办和蓝田县国土资源局相关领导反映情况,县政府办的工作人员说:绝对不能办(砖厂),要办你们给我打电话。国土资源局的干部答应说基本农田绝对不能征用,更不能建砖厂,他们会去调查处理的,请村民放心。
  在政府部门的保证下,村民以为会保住他们的保命田,可就在4月20日晚上,良田变荒地。
  “太可惜了!”这是记者走访过程中听到的最多的一句话。
  在记者调查过程中,了解到这样一个情况:村民并不是不支持村里建厂发展经济,如果是正规的厂子,会按程序走,村民也放心。可这一带本已有好几个砖厂,建好后如果效益不好,老板屁股一拍走了,害的可是老百姓,那些地都是村民的命根子,征用后村民的生活就没有了保障。更主要的是这次征地不合法,所以才阻拦。
  一位70多岁的村民的1分2厘地小麦幸免遇难。“我给人家说那是我培育的麦种子,不能毁,我不要你们的青苗赔偿费。”这次征地,每年的土地赔偿费是700元,青苗赔偿费每亩600元。
国土局: 不清楚毁田的事
  下午2点20分,在蓝田县国土资源局,一位满身酒气的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表明来意后,这位工作人员把记者带到该局主任办公室。
  监察科的一位工作人员说,东邓村一组占用农田办砖厂的事情他们不知道,也没有接到村民反映,如果情况属实,马上派人下去查。随后,该局一位工作人员联系了西川土管所后表示,西川土管所已对此事进行了调查,也下发了停工通知,该所所长何增安马上就到。
  既然下发了停工通知,为什么还会发生毁田事件?记者对此不解。国土局的另一位工作人员说,最近一直下雨,所以没有到东邓村一组去。何所长表示,自己没有在那里住,如果住在那里,就能监督住。他说,这次在东邓村一组租地建砖厂,不是新建,而是老砖厂扩建,准备生产空心砖,租期为20年,具体实施者是西安灞桥区人。刚开始动工时所里就去了,检查时,对违规占地取土的具体面积进行了丈量,长只有7米,宽20多米,总共占地则120多平方米,根据情况所里下发了停工通知。
  在西川土管所下发的停工通知上,记者看到有一栏中填有荒山、荒坡字样。何所长解释说,砖厂当时只是在坡地上取土,然后准备在空出来的地上建厂子,对于砖厂拟占耕地面积或租用村民耕地面积,他不清楚。
  东邓村一组村民麦田一夜之间被毁,蓝田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监察科科长以及何所长等都称不知道,并不停询问记者有没有去现场,是否亲眼看到麦田被毁,被毁麦田有多少。在看到记者拍摄的毁田现场照片后,几个人商量了一下,找来了该局的王副局长。在了解了具体情况后,王局长表态:这种毁田行为很恶劣,要严肃查处,就是交了租赁费也不行。下午局里将专门派人对此事进行调查,查清后按照程序进行处理。
  下午4点左右,在西川土管所,何所长让记者看了该所土地规划图。在图上,东邓一组被毁农田所在区域标示符号为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在西川土管所对违法动工取土下发停工通知之后,东邓村一组基本农田仍被恶意毁坏,对此何所长称,麦田被毁,谁毁谁负责,土管所该做的都做了,没有任何责任。
  朗朗乾坤,村民“保命田”被毁,作为主管土地工作的相关部门却不知道,这让人深思。而记者在蓝田县国土资源局采访过程中,几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满身酒气让人堪忧。
  临近记者发稿,4月27日晚,东邓村村民再次向记者反映,毁田行为还在继续,又有5亩良田被恶意毁坏。
  对于此事,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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