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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市:售教师公寓被指变相卖商品房
作者:冯训太  文章来源:新法制报  点击数470  更新时间:2009/1/12 9:44:03  文章录入:阳小青  责任编辑:维权

  京川小学内的办公楼和教师公寓

          村委会张贴出售教师公寓告示

核心提示

  近日,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管委会京川村委会不少村民向本报反映,自京川小学建成不久,京川村委会将位于小学内的两栋教师公寓公开对外出售。为此,本报记者前往京川村委会实地调查,村委会相关负责人却三缄其口。

  在南昌市青山湖区国土资源局土地科,记者得到答复的是,京川村委会根本没有前往该国土资源局报批,也未经该国土资源局批准,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建违规行为。

  投诉

  借教师公寓名义出售商品房?

  京川村委会一名邓姓村民告诉记者,数年之前,京川小学坐落在老村委会附近,考虑到小学校舍年久失修。经过村委会讨论、全体村民代表大会同意,京川小学新校址拟建在京川村委会邓家自然村附近一块300余平方米的荒地上。“2008年9月1日,新的京川小学完工。三栋崭新的高楼(一栋办公楼、两栋教师公寓)曾让我们一度为村委会此举感到骄傲。”然而,数月之后,这一切都似乎变了。

  该邓姓村民说,2009年1月1日,凡是在京川村委会各个自然村人流量较大的地点,都同时张贴了一张公告。“村委会决定将京川小学内的南北两栋教师公寓面向村委会全体村民出售。教师公寓怎么变成了商品房呢?就算是购买了教师公寓,又能否取得相关的房产资质呢?”带着这一系列的疑问,邓家自然村不少村民曾多次要求村委会相关负责人作出正面解释,却一直没有回音。

  一名刘姓村民称,京川村委会修建京川小学后,根本没有对学校环境进行修葺。学校里面除了满地的石头、砖块,什么体育配套设备都没有,甚至连地面都没有铺上水泥。“村委会在匆匆把房屋建成后,便大张其鼓地对外出售教师公寓。我们怀疑村委会是假借教师公寓名义,对外出售‘商品房’。”

  调查

  村委会张贴出售教师公寓告示

  6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京川村委会邓家自然村,看到了一张用红纸张贴的公告,对于村民反映的问题,确实能从公告的字里行间一一得到证实。村民邓大爷告诉记者,如今,只要有钱就能前往村委会购买教师公寓,不管你是不是京川村委会的人。“按理来说,教师公寓本应该是建给学校老师居住的,可是,学校的老师根本没有分到一间房。如今,却被村委会打着教师公寓的旗号对外出售。”邓大爷怀疑这里面存在猫腻。

  随后,记者来到京川小学。记者发现京川小学由三栋灰蓝色的高楼组成。京川小学内除了满地的鹅卵石、砖块,根本无“路”可走。惟一的体育配套设施(单杠)竟设在学校附近的公路边上。值得注意的是,与京川小学相邻而立的,便是近似于四合大院的京川村委会办公场所。在京川村委会大门口,记者发现一张用毛笔书写的公告贴在墙壁上:“2008年12月31日下午,经过全体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决定,村委会决定将京川小学内两栋南北教师公寓面向全体村民出售。”记者注意到,即将出售的京川小学南北教师公寓房屋面积近4500平方米,房屋按楼层的不同划分出不同的价格。并且,京川村委会特别强调,凡欲购买教师公寓的村民必须交纳10万元保证金。

  学校

  老师均未分到教师公寓

  京川小学一名副校长称,京川小学现办公场所系京川村委会集体土地,学校的教师公寓和教学大楼均由村委会建造。“到目前为止,村委会还没有向我们教职工发放分配教师公寓通知。”针对记者提出京川村委会以教师公寓名义对外公开售房,是否经过相关部门备案、审批,这名副校长坦言,这一切都不是校方所能决定的,何况,他们也不知情。

  村委会

  须主管部门同意方能接受采访

  6日上午11时许,京川村委会一名工作人员称,村委会与承包商合伙搞开发,修建京川小学,南北两栋高楼本来就是准备做教师公寓。但是,京川小学教师人数较少,多余的房屋经过全体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委会才决定向全体村民公开出售。然而,针对京川小学副校长反映一事,这名工作人员却没有回答记者的提问。“相关情况,必须与村委会章书记联系。”

  随后,记者与京川村委会章书记取得联系。针对村民反映教师公寓变成商品房对外出售一事,章书记称,必须经过昌东管委会同意,方能接受记者采访。

  在遭到婉拒后,记者又来到昌东管委会。然而,记者在昌东管委会采访过程中,多名工作人员均以管委会负责人外出办事为由,没有接受记者的采访。

  国土资源局

  属于未批先建的违规行为

  7日下午,记者来到南昌市青山湖区国土资源局。对此,该国土资源局用地科熊科长经过一番查询后,向记者表示,京川村委会没有前往该国土资源局审批用地性质、用地范围,国土资源局也没有向对方颁发过任何资质。“既然没有经过国土资源局审批,就破土动工兴建房屋,属于未批先建的违规行为。”熊科长表示,他们会将此案转交给其他执法科室,并将尽快前往现场进行调查。

  律师

  违法建房可予以行政处罚

  江西振宇律师事务所章文华律师说,村委会修建房屋,必须在相关部门取得土地使用证、建房许可证,两者缺一不可,方能破土动工。针对南昌市青山湖区国土资源局认为京川村委会属于未批先建一说,章文华律师表示,既然执法部门都认定京川村委会属于未批先建,那么,京川村委会这此举属于违法建房,当地国土资源局可予以行政处罚。

  “如果教师公寓被村委会指定向村民出售,则变成了‘商品房’性质,并构成非法买卖。当地房管部门可对京川村委会进行行政处罚。”章文华律师还称,如果村民与村委会已经达成购买协议,也属于无效条款,村民可要求村委会全额退款处理。

  □ 文、图/记者冯训太、实习生蔡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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