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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柯玛电动车包修期内送修遭拒
作者:蔡莉  文章来源:新法制报  点击数489  更新时间:2009/9/29 8:35:5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电动车送修遭遇“冷面孔”

澳柯玛南昌售后部疑顾客私自维修出故障 工商称若无法认定应包修

  据新法制报消息(实习生蔡莉 记者贺于周摄影报道)电动车还在包修期内,李女士将爱车送修却遭遇“冷面孔”,澳柯玛南昌售后部以“非特约维修者拆装造成的损坏”为由拒绝提供“三包”服务。

  顾客:包修期内送修遇“冷面孔”

  李女士告诉记者,去年3月3日,她在位于南昌市北京西路上的天晨阳光电动车专卖店,花1650元购买了一辆澳柯玛牌电动车。据她介绍,新车转把,控制器,电源等零部件先后出现一些小故障,为了图方便,她在家附近的维修店进行了修理。9月23日上午,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电机发生故障,她将车推至位于叠山路的澳柯玛南昌售后部。“维修人员拒绝提供维修服务,理由是电动车在其他维修店曾修理过。”“难道电动车出现例如电源线松动这样的小故障都不能就近维修吗?”李女士很不解。

  售后:损坏可能因私修导致

  澳柯玛南昌售后部一负责人告诉记者,李女士的电动车送来时外表已“面目全非”。对于李女士反映电机并未私拆一事,由于电机是否更换难以判定,他们无法相信顾客说法。他认为,其他维修店对零部件进行更换,可能会因为部件之间的排斥而影响电机使用寿命。按照厂家规定,非特约维修者拆装造成的损坏不能享受“三包”服务。

  那么,售后部是根据什么判定顾客电动车电机损坏与之前在其他维修店更换部件有着直接的关系呢?对此,澳柯玛南昌售后部的回答是:“无法鉴定。”

  工商:若无法认定损坏原因应依约维修

  南昌市西湖区工商局消保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如厂家在“三包”卡上注明,“非特约维修者拆装造成的损坏不能享受‘三包’服务”,那么售后部可不提供相关服务。但售后部认定非特约维修者拆装造成的损坏必须进行检测,同时向顾客出具书面报告。执法人员认为,既然售后部无法判定李女士的车因非特约维修者拆装造成的损坏,就必须按照2年包修期的承诺履行“三包”服务。

  经协调,澳柯玛南昌售后部承诺,将尽快向厂家报修,国庆后就可以答复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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