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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将检查监督
作者:胡琦  文章来源:重庆法制报  点击数531  更新时间:2008/7/15 11:13:0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 重庆法制报报道(记者 胡琦 实习生 杨武霖) 记者昨日从市安监局获悉,为加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的沟通协调,市政府于近日批准建立了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联席会制度。根据该制度,市高院、市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将参与监督检查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市安监局介绍,联席会成员单位由市监察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煤监局、市经委等部门组成。联席会主要职责是,掌握全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情况,协调解决责任追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委政府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方面的决策部署,组织对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渝企业、市属集团(控股)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对单位和个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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