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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贾康:房产税一年内推出,不会向首套房征收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华西都市报  点击数6028  更新时间:2010/10/26 9:05:1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在23日举办的第一届西部金融论坛国际资本论坛上,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物业税推出已经是“按月计算”,目前离推出最终时间不会超出一年。

  “房产税推出后,将使得当前正在进行的这轮房地产调控,达到与过去不一样的高水准。”贾康接受采访时表示,房地产税开征在搭建一个制度框架,过去我们只会在交易环节征税,保有环节并没有到位,它是缺失的,现在就是要填补这个缺失环节,具有制度改革色彩。

  贾康还表示,房地产税并不会是政府调控的“最后一张牌”,未来调整一定是多种手段综合使用。比如物业税,其实物业税跟房产税是一回事,都是在保有环节中征税,但因物业税有一个较长立法过程,房产税只需在现行税收政策中进行试点就能推出,因此会选择现行推出房产税。

  对于首批进行房产税试点的城市,贾康表示,目前他并没有掌握更多信息,但试点城市一定会在一线城市中产生,北京、上海、广州都有可能。虽然最后方案尚未确定,但现有信息表明,房地产税不会向“第一套房”征收,投资房将成为房产税调控目标。

  贾康说,房产税对目前楼价肯定会有影响,但不都是负面,大家不要一提房产税就认为好像它是一件坏事,应该全面看待其作用。房产税对配套改革、房地产经销发展、收入再分配都有很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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