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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郫县豆瓣:使用过期QS号违法生产
作者:张平  文章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点击数895  更新时间:2011/5/18 14:56:2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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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不仅关乎当代人的身心健康,而且影响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甚至跟整个人类社会密切相关。近年来被媒体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不胜枚举,双汇瘦肉精、黑心馒头、敌敌畏火腿、苏丹红、三聚氰胺奶粉、地沟油等等事件已将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推上了风口浪尖。问题频发其主要原因是在肮脏的交易背后存在着巨大的利益链条,在利益面前众多的消费者则成为某些人牟利的牺牲品。
近日,有北京消费者投诉:在乐天玛特超市购买的“巧酿坊”红油郫县豆瓣,食用时感觉有细沙,怀疑产品在生产、加工时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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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仔细查看了红油郫县豆瓣包装,发现该品牌红油郫县豆瓣生产商家为成都川香美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号为:QS5101 0306 0161,地址为郫县唐昌镇柏木村。记者随即在中国QS查询网查询了该号码,查询结果显示该QS证号认证单位为成都川香美食品有限公司,产品名称为酱,企业地址、生产地址均为郫县唐昌镇柏木村,发证单位是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证日期为2008年1月7日,证号有效期至2011年1月6日。
在成都川香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油郫县豆瓣瓶盖上,生产日期显示为2011年2月15日,很明显消费者买到的红油郫县豆瓣是成都川香美食品有限公司在QS认证号过期一个多月后生产的,记者以供应商的名义拨打了成都川香美食品有限公司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公司仍在正常生产,产品在市场是销售情况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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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厂回函
随后记者拨打了该公司市场销售经理姜茂春的电话,姜茂春回答记者:我们公司的QS证正在重新审核。随后姜茂春安排办公室人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服务事项受理通知书”,该通知书显示:成都川香美食品有限公司QS证号受理审核日期为2010年12月22日。
记者电话采访了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就此问题一位吴姓工作人员介绍:受理通知书并不等于允许企业生产,成都川香美食品有限公司在这期间生产明显是违规的,在证书过期审核的过程中生产和无证生产是一样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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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回函
事实上,对于食品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国家早就明确出台了一系列严格的规定,如:QS证号应该三年复审一次,标识过期的企业将禁止继续生产该产品等。国家对QS实施三年复审制,即通过QS认证的企业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6个月必须申请复审,经复审合格重新发证,未合格企业将被取消食品生产许可证。
就成都川香美食品有限公司违法生产的情况,记者采访了北京信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宏亮,张律师告诉记者:按照国家质监总局质检食监函[2006]27号《关于做好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及换证工作的通知》第五条规定,食品生产许可证期满后未取得许可证(含正在审批过程中)的企业,一律要停止生产销售,其产品不得使用QS标志和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重新获得证书后方可恢复生产;对许可证期满后未取得许可证继续生产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及时收回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并依法组织查处。成都川香美食品有限公司以QS证号正在审批过程中为由仍继续生产,其实已经没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资质,可以定性为无证生产。
使用用过期QS证号违法生产的行为不仅是对消费者不负责任,更是对自身信誉的践踏。作为主管食品质量安全的政府职能部门,郫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应该在工作中肩负起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一些正在成长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犯错误,但是作为主管部门没有进行严格的监管和及时有效地指导,出现上述问题不得不说是郫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失职。
“郫县豆瓣”已经成为全国知名的产品,在同类产品中,其市场销售量也名列前茅,但是如果没有一个严格的监管制度,那么“郫县豆瓣”的旗帜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很容易被击倒。我们尚且不谈品牌意识、销售经验,仅就食品质量一项,一些郫县豆瓣就不能达到最起码的标准。这样一些个案的存在很可能击倒整个郫县豆瓣的品牌,希望有关职能部门能够认真对待这个问题,及时监管、积极排查,将不合格的产品及时处理,并对生产企业进行及时的说服教育。不要再次上演三鹿奶粉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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