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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五局涉事故瞒报?
文章来源:市长杂志 法讯网作者:佚名 点击数:11302 更新时间:2012/6/1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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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建五局涉事故瞒报?〗的最新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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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儿子是在修水绥二级公路时死的,死时才20岁,我就这一个儿子,连个女儿都没有。”谈起儿子的死,四十多岁的郑邦英仍然是泣不成声。

        水绥二级公路是云南昭通市水富县至绥江县二级公路的简称,该公路工程由中建五局隧道公司承揽。

        死者屈安红,郑邦英的儿子,昭通市绥江县会仪镇黄坪村人,于2011年1月29日(农历2010年12月26日)早上9点死于水绥(云南昭通市水富县至绥江县)二级公路工程工地。

        针对屈安红之死,有当地知情人士称,中建五局隧道公司有瞒报之嫌。

        2012年4月17日,记者在事发当地采访时,郑邦英向记者哭诉儿子的事发经过:“我儿子是在最高的那根桥柱上干活时,被吊车从几百米高的桥柱上撞下去的,当场就死了,包括安葬费,一共包赔了我们52万,当时签字时我就没在场……”

        “我就这一个儿子,连个女儿都没有,我们今后可怎么活?”郑邦英一再哭啼,死者屈安红的妻子抱着不满周岁的儿子坐在婆婆身旁,儿子“哇哇”直哭。

        郑邦英向记者出示了儿子的《工伤死亡赔偿协议书》,显示:

        “死者屈安红,男,20岁,2010年11月8日到云南省昭通市水绥二级公路务工,在2011年1月29日上午9时许,在K35+542大桥7号墩从事钢筋作业时,坠落下来,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教育费、赡养费、精神抚慰金、交通费、误工补助费等一切费用共计人民币524888.00元。甲方为重庆润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乙方代表人是死者屈安红的妻子何芳。”

        事故处理为何由重庆润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重庆润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中建五局又是什么关系?安全事故是否上报?上报到哪儿了?如何证明?重庆润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是否有承建桥梁及公路的相应资质?记者于2012年4月19日函访了重庆润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始终没有任何回复。

        记者于6月6日赴重庆采访。

       “建筑领域的这种事故一般都不会上报”重庆润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一位陈姓(音)副总直言不讳。

        “我公司只是劳务分包,工人伤害保险是由中国建筑工程五局隧道分公司来办理,我们负责善后处理,事故是否上报,你还得问中国建筑工程五局隧道分公司。” 重庆润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陈姓(音)副总又这样说。

        有建筑业界人士指出,象这种事故责任由自己承担,而保险却由其他单位来办理的,属于典型的分包行为。

        记者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官方权威信息也证实,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并注“私营”二字)。重庆润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是否有超越其经营范围之嫌?有待进一步调查。

        在中建五局采访时,隧道公司生产安全部的李总监说,(我公司)承揽云南昭通水富至绥江二级公路工程是很早的事了,但对于这起事故,李总监说:“我刚问了相关领导,根本没有发生过这回事。”

        记者在当地采访时,获得另外一起事故信息:在屈安红死亡两个月之前,黄坪村32队人郭四文骑摩托车路过该路段时,被正在公路上方撬危石的工人撬落的石头砸死在了路上。重庆润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赔偿了死者家属37万。针对这起事故,重庆润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陈姓(音)副总称“他这是交通意外”。

        据一个分包老板讲,中建五局承揽工程后,再把工程分包、转包给小老板。在这个工程中,层层分包、转包现象很严重。

        “承建这项工程时曾经死了很多人”一个分包老板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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