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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官晋升面临“天花板效应”
作者:陈磊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1784  更新时间:2014/3/12 11:39:16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2月14日,全国人大代表、宝丰县人民法院闹店镇人民法庭庭长朱正栩(右)正在向当事人了解情况。  资料图

原题:基层法官晋升面临“天花板效应”
         人大代表呼吁推行法官职业化

       相关数据显示,法院受理的案件80%在基层,80%的法官也在基层。但基层法官普遍面临晋升和待遇困境,亟需建立适合基层法官的待遇确定和晋升机制成为他们的呼声
       作为唯一来自基层法庭的全国人大代表,朱正栩在今年的两会上也有类似的建议,她认为法官职业保障有待加强,应推行法官职业化,理顺法官晋升渠道

法治周末记者   陈磊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仇飞
       “大力推行法官逐级遴选工作,拓展基层法官职业发展空间。加强司法职业保障,在政策待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努力解决基层法官断层、人员流失等问题和困难。”这是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作最高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到的一段话。
       李留柱法官对此深有体会。
       李留柱,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水屯法庭庭长。自1989年至今,李留柱已经在水屯法庭工作了25年,而今年是他担任庭长的第20个年头。“因生活不便,大部分同志愿意留在机关审判庭(工作),我也58岁了,临近退休。”李留柱说。
       过去的一年间,他审理了一百三四十起案件,从年头忙到年尾,接待当事人、立案、调解、开庭、送达法律文书、写判决书甚至接访,什么都管。

       驻守法庭25年

       “基层法官,办案压力大得很哪。”面对法治周末记者时,这是李留柱说的第一句话。
       1月28日,大年二十八,李留柱7点钟出发步行去法庭,他家离法庭大约两公里,历时约30分钟。
       8点半,李留柱开始审理第一个案件。这是一起货款纠纷,原告起诉称,被告欠其货款。由于被告没有到庭,庭审开始15分钟后结束。庭审结束不久,原告告诉李留柱,被告给他打电话了,同意当天下午支付货款,希望撤诉。李留柱表示同意。
       接下来是一个交通肇事案件。原告称,他骑了一辆三轮车在路上走,被骑电动车的被告撞了。经村民组调解,被告同意支付500元作为赔偿,原告不同意。
       开庭之后,原、被告同意调解。休庭期间,经李留柱调解,被告同意将赔偿金提高到1200元,原告也同意。最终,被告拿出赔偿款当庭履行,案件调解结案。
       当事人离开后,时间已经到了中午。李留柱吃完午饭,开车下乡给4起案件的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我在这里25年了,哪儿都熟。书记员去了,因人员不熟,送达法律文书相应要困难一些。”
       李留柱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以前送达法律文书送到村里就行,村委会就把法律文书送到村民手中,当事村民也很重视;现在必须亲自把法律文书送到当事村民手中,即使这样有的村民也不搭理。
       当天送达的其中一份法律文书是一起赡养纠纷的开庭传票。一对老年夫妇有6个孩子,其中5个孩子同意赡养老人,一个孩子不愿意。这对夫妇提起诉讼,要求每个孩子每月给100元。
       李留柱到达不愿意承担赡养义务的当事人家门口时,大门紧锁。他拨通了当事人电话,告知让其领开庭传票。结果对方告诉他“爱咋弄咋弄”,让他很无奈。
       这时候,李留柱的电话响了,是上午开庭审理的第一起案件中的原告,说被告已经把钱给他了,希望撤诉。李留柱让他随后到法院办理撤诉手续。
       李留柱办完这些事情后,天色已晚。
       李留柱回忆,他最初到法庭工作时,法庭一年审理十几件案件,案件本身也不复杂,“调解率是80%以上”;2000年前后,法庭受理的案件数量日渐增加,每个法官一年要审理四五十件案件;去年,他审理的案件数量超过130件,许多案件很复杂,调解困难,投入的办案精力成倍增加。
       这种情况并非个例。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宋校新向法治周末记者提供的数据显示,作为一个中部基层法院,该院有民事法官31人,2013年审结民事案件3292件,人均审结106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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