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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我的户口
作者:仇飞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2674  更新时间:2014/4/16 9:23:43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派出所称“不知情”

       针对西掌村村民所称的“户籍被迁”,法治周末记者向西火派出所求证,派出所管理户籍的杜姓民警告诉记者:“西掌村的户籍确实已经划到振兴新区派出所了,至于什么时候迁走的我也不知道,现在都是网上操作,人家(指振兴新区派出所)从网上把户籍迁走了,我们这边按规定从网上注销就行啦,其他的我们也不知道。”

       振兴新区派出所董姓所长此前对媒体表示,他于2012年11月到任时,西掌村的户籍已经被划到振兴新区派出所。对网络户籍的审批和变更细节并不知情。

       就户籍变更前后两个派出所提供的信息,尚不能确定西掌村村民户籍变更的具体时间。

       法治周末记者随后来到两个派出所的上级派出机关——长治县公安局了解情况。公安局户政科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1年长治县公安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成立振兴新区城乡统筹实验区”的文件,向长治市公安局和山西省公安厅写了请示报告,成立了振兴新区派出所,随后得到省公安厅的批准,将西掌村、向阳村、关家村和郜则掌村4个村的户籍从原西火镇隶属中剥离,划到振兴新区派出所。

       西掌村村民户籍变动的表面原因似乎被找到:振兴新区派出所设立,派出所辖区变动引起了户籍的“自然变动”。

       村民认为“并村设区”违法

       “振兴新区派出所成立是因为成立了振兴新区,把我们村纳入振兴新区就没有经过民意测评,没经过我们同意迁户口就是违法。”对“自然变动”的说法,部分西掌村村民并不以为然。

       上述公安局户政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依据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规范》和《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原则上与乡、镇、街道行政区划相对应设立公安派出所,户口登记管理实行属地管理。振兴新区派出所是与振兴新区相对应设立的,管理该辖区的人口户籍。

       对于村民提到的“民意测评”,该工作人员认为,法律并没有这样的规定,振兴新区派出所的设立是由长治县公安局申请、经山西省公安厅审批的,程序上没有问题。在振兴新区派出所成立之前,长治县公安局下发了“长治县公安局设立振兴新区派出所的公告”,履行了告知义务。

       对此,记者向多位熟知户籍管理工作的人士求证,他们给出了相同的答案:户籍因派出所辖区变动而引起的集体迁移,属于自然变动,相应的程序为公告。

       但在西掌村村民的眼里,即使户籍迁移在派出所的程序是对的,但“这件事从根上就错了”——把西掌村划入振兴新区是违法的。

       西掌村郭姓副村长认为,当初振兴新区成立时兼并了旁边的关家村、郜则掌村、向阳村和西掌村4个行政村,对其他三个村都征求了意见,但是兼并西掌村时并没有征求村民的意见。其他三个村的人口加起来,才和西掌村的人口差不多(均为1200余人),兼并西掌村是因为振兴新区成立行政区划的人数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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