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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反腐重点在证券业
作者:潘琦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972  更新时间:2014/6/26 10:51:17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原题:金融反腐重点在证券业

——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专访

 

    “目前还不是金融反腐全面铺开或者全面深化的最佳时机”

  “股份制商业银行、信用社,相对四大银行来说,腐败的风险更大”

      法治周末记者 潘琦

       法治周末:2013年,你曾预测中央将打两大老虎——金融腐败和省部级贪官。从目前的反腐态势来看,你的预测是准确的。就金融腐败而言,当时的预测主要基于哪些方面?

       毛昭晖:从当时的视角来说,金融领域实际上是资金总量最大的一个领域。哪个地方资金集中,哪个地方腐败的风险就大。这是一个方面。

       另外,在我们国家,金融业实际上是政府管制相对严厉的部门。管制越严厉,政府手中权力滥用的空间就会很大。

       金融监管机构实际上拥有两种权力。一种权力我们称之为合法的管制权,通过制定很多政策,可以对金融机构进行管制。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金融机构要获得管制方面的一种松动或者说得到一种特许权的话,必然要向金融监管机构寻租。2013年,金融业相对来说处于高速发展时期,在高速发展过程中政府管制又很严厉,所以可能会有一些违法或者违规的行为。金融监管机构对违规行为要进行相应的惩戒,那么金融机构为了不受到这种制约,也必然要向金融监管机构寻租。

       (就以上两种寻租方式而言)前者我们称之为利用合法权力获得非法利益,后者则是用非法权力获得非法利益。这两种情况产生了一种互动,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业之间产生了一种利益的交换。

       此外,金融领域不同细分行业之间也存在一种金融领域相互之间的地盘的扩张。比如说保险业想进入到银行投资业,证劵业有可能想进入到保险业。在这个过程中,也会产生许多与监管部门的关联性。

       金融腐败实际上是一个资金源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了,控制住了,将来对整个中国经济的发展才会起到一个正向的作用。

       法治周末:你如何评价眼下金融反腐的形势?

       毛昭晖:我个人认为,目前还不是金融反腐全面铺开或者全面深化的一个最佳时机。

       金融领域的腐败问题,实际上大家都是有目共瞩的。但目前从总体来看,中国的经济状况并非很理想。据我了解,在江苏一些原来很发达的城市,现在一些企业家跑路的现象也比较普遍,银行贷款追回对银行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所以目前我个人认为,全面、深度地进行金融业反腐,从经济的角度可能会带来一定影响。

       但是,并不是说不(要)开展金融反腐,我觉得可以分轻重缓急,有重点地、间接式地推进,不要一下子全面铺开金融反腐,这样会对经济产生振动,乃至动荡。

       实事求是地说,经济发展还是应该摆在首位的,这是一个我不成熟的观点。这里头需要我们进行客观地分析和评价,然后再采取一定的措施。

       法治周末:在你看来,未来金融反腐的趋势是怎样的?

       毛昭晖:从目前来看,金融领域主要有三大块,证劵、保险、银行。我个人认为,从腐败的严重程度来讲,最严重的是证劵业,因为证劵业腐败所产生的收益远远要大于保险业和银行业。

       我们常说下游的利润越高,上游相关的金融监管部门的腐败动机就会越强烈。所以从企业上市、企业融资这些方面来说,证劵业的腐败应该是最容易严重的。所以在金融领域,如果要循序渐进打击腐败的话,证劵业的腐败应该作为首先打击的重点。

       在银行业,从腐败的风险、严重程度来看,股份制商业银行、信用社,相对四大银行来说,腐败的风险更大。

       四大银行经过这些年的反腐败,目前机制都比较健全,在加上原来的(网)点已经铺得很开了。而股份制商业银行存在包括要扩展空间这种强烈的动机,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和相关的监管部门产生一些利益交换。所以银行业中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一些小、银行,腐败动机更为强烈。尤其是现在大量的地方银行不断出现,在这个过程中就有可能产生新一轮的腐败。

       还有一个就是基层信用社,因为相对来说监控比较少,而且整个信用社的运行体系也不够完善。从这方面说,打击金融腐败和制度建设应该是平行的,在打击的同时,目的是要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安全。

       法治周末:金融反腐还有哪些值得注意的方面?

       毛昭晖:从我观察的角度来说,目前金融业的反腐主要还是针对金融机构的反腐。但是,我们不要忘却金融监管机构的腐败问题。没有金融监管机构的腐败,也不可能产生金融机构的腐败。所以,我个人认为应该进一步加大对金融监管机构的反腐力度。

       实际上,我们对金融机构的管制还是过严,在管制过严的情况下,某种意义上来说,有管制权的金融监管机构,就必然利用它的管制权来(寻租),肆意妄为的现象也比较多,有的可能就是你不给我好处,我就不给你审批。再一种情况,就是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腐败行为,但是在应当采取积极作为去放松管制、减少审批的情况下,却不去积极作为,对经济也会产生很大影响。从广义讲,也是一种消极腐败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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