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郑州:让人纠结的电动车监管
作者:赵红旗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1667  更新时间:2014/12/25 14:03:15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图为郑州市交巡警对非法载客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时,驾驶人抱着车身不松手。
赵红旗 摄

       电动自行车不仅多,更体现在乱跑、乱停、交通事故频发。“突出的现象是无法可依,目前虽有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但对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具体操作细则并没有。”一线民警杨华民表示,当前,对电动车管理只能靠一线交警路面执法,难度很大

       法治周末记者 赵红旗     发自河南郑州

       在郑州民警董永雷的记忆里,摩托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问题一度令一线民警头疼。
       “当时,市区道路交通压力大,飞车抢夺事件也时有发生,特别是‘黑摩的’引发的交通事故危害极大。所以,1997年5月1日,郑州市公安局出台《关于限制摩托车发展的通告》,停止为市区摩托车注册登记。董永雷当年为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对治理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记忆深刻。
       “从限摩到禁摩用了10年时间。”董永雷说,从2007年11月15日开始,郑州市区开始全面禁行摩托车。
       “禁摩后,有关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和事件没有了。但没过多久,电动自行车开始流行,而且速度越来越快,与过去摩托车外形相似的电动车也迅猛出现。”董永雷说。
       正如董永雷所说,电动车数量在市区激增。
       据郑州警方统计,目前全市拥有200多万辆电动车,每天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占全部交通事故量的8成左右。
       电动车作为近年来快速崛起的交通工具,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但被人大代表和执法部门多次呼吁的相关管理办法却“难产”多年。

       电动车车多事故多

       12月22日7时45分许,郑州。
       “坐车不?不堵车,速度快,价格便宜。”当记者从紫荆山地铁口走出来时,一名中年男子骑着电动车主动问道。
       这名男子身着黑色羽绒服,膝盖上裹着黑色的护膝,头戴灰色的头盔,胯下的电动车半新。
       “天太冷!怕不安全!”见记者这样说,该男子回答说:“现在是上班高峰期,公交车和出租车就像蜗牛爬,你要想不迟到,做我的车最有把握。”
       记者拒绝后,该男子又去找他人搭讪。
       像这样载客的电动车在郑州街头随处可见,地铁进出站口、公交站牌、车站、商场、医院等周围的路边则更为集中。这种车外形不像自行车,更像摩托车,市民称之为电动摩托车。
       法治周末记者在网上搜寻发现,1999年发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不小于25公里,具有骑行功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路内行使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至于电动摩托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则没有相应的规定。
       “现在满大街跑的都是这种速度快、外形像摩托车的电动车,有的时速甚至达到80公里。”董永雷说。
       在郑州市交巡警支队三大队民警李延安看来,电动车载客安全隐患多。10月31日中午,他在福寿街大同路口附近执勤时,一辆电动车载人在快车道上快速逆向行驶,随之与公交车发生碰撞,电动车驾驶人摔得鼻青脸肿,后座上的乘客头部撞在了公交车前挡风玻璃后又撞到地面。
       李延安说,事发地上留有清晰的公交车刹车印,出事电动车挂在公交车下面,而乘客则被撞出去十来米远。
       “市区内的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车的时有发生,这种车速度比较快,驾驶员安全意识比较差,尤其是非法营运的电动车车主为了图快、图挣钱,在行驶中屡屡会去闯红灯和闯非机动车道,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郑州市交巡警一大队民警孟繁勇说。
       作为一线交警,河南省人大代表杨华民认为,电动车不仅多,更体现在乱跑、乱停、交通事故频发。
       “突出的现象是无法可依,目前虽有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但对于电动车管理的具体操作细则并没有。”杨华民表示,当前,对电动车管理只能靠一线交警路面执法,难度很大。

[1] [2] [3]  下一页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