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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需跨法律障碍
作者:张 舒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2724  更新时间:2015/1/14 8:38:29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加强内外合作防范法律风险

       “参与‘一带一路’的建设,法律工作的重要性显得非常显著。”张永坚称,“我们要想走这条路,就要对项目参与国家的市场和行业现行法律框架有所了解,在这样一个法律的结构范围之内设计方案。”
       那么,究竟如何做,才能将企业海外布局的法律风险降到最低?于腾群有着自己的一套“心经”。
       “首先我们要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他说,“我们不仅要深入研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法律制度,还要开展全面的尽职调研,建立完善海外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将法律风险带来的不确定性更多地转化成可预见性。”
       “其次,我们要借力而行,增强与国家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为企业走出去获得更多的支持和帮助。”于腾群解释道,“要加强与各大院校法学院的合作交流,借助已有的研究成果和专业平台,为企业走出去创造更加良好的工作环境。”
       和于腾群一样,刘江南也肯定了风险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行为规范,如果没有一个制度来作为行为规范,海外经营会出现很多预想不到的困难。”
       对此,王甲国也表示,要在制度的细节上和环节上加强法律风险的防控,进一步提升企业依法治理能力和整个法律队伍的素质建设,真正做到依法经营、依法决策、合规管理。“如果没有法律部的意见,我们的一些重要项目是不允许出台的。”
       同时,王甲国提出,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与外部事务所的合作。“东道国的法律,中国的大部分企业都不可能去掌握、精通,甚至联系实际案例做法律的支撑与服务。所以如何和跨国律师事务所有机的结合,这是下一步要加强的一项工作。”
       “我还倡议国内外的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加强横向的联合以应对风险,有关机制调查的资料要互相共享,尤其是经验教训在小范围内一定要沟通。”王甲国说。
       此外,刘江南还提到,要加大法务队伍的培养。
       “2005年我们合并重组的时候只有68个人拥有法律顾问执照,到2013年年底,我们已实现了1000人的专职法律顾问执照,其中20%是法学博士、硕士,法律从业人员超过员工总数的1%。”刘江南说。
       针对这些说法,张永坚总结道,新丝绸之路的建设是一个充满机遇的大市场,“但就各个企业而言,在这条路上究竟能够挖到金子还是挖到石头,效益如何,是因人而异的。因此,各个企业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在战略发展方向上做好统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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