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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地铁工程“超期限”招标引质疑
作者:曹天健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1287  更新时间:2015/1/29 9:52:32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法治周末记者 曹天健 发自湖南长沙

       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通信视频监视系统及集成服务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单位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公司要求的工期为310天,一家参与竞标的公司投标函确定的计划工期为464天,招标单位认为,该公司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154天,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属于重大偏差,按规定拟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令人不解的是,主管招投标的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对招标单位的意见却不以为然,而坚持按领导批示认定“计划工期只是细微偏差”,并以此为由拒绝取消该公司的中标候选人资格。这一做法引发其他参与竞标公司对该项目招投标是否公开、公平、公正的强烈质疑。

       中标单位——
       计划工期”晚于规定154天

       2015年1月12日,长沙市区芙蓉路以南,穿越浏阳河的长沙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正在紧张施工。按照计划,1号线一期工程于2010年12月26日正式开工建设,建设期为2010年至2015年年底,预计2016年上半年通车。
       但市民并不知晓,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的一个招投标项目因中标单位计划工期延后,可能导致整个工程推迟完工,甚至给原定的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通车时间带来严重影响。
       2014年8月14日上午9时,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通信视频监视系统及集成服务项目招投标结果公布,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竞业达公司)在中标公示中排名第一,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声迅公司)及北京亚太安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亚太公司)排在第二、三名。
       但声迅公司及亚太公司发现,8月14日开标现场公示的开标结果显示,竞业达公司的投标函中的计划工期为464天,且竞业达公司的授权代表现场对唱标结果进行了签字确认,而招标单位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轨道集团)在项目招标公告中明确要求:“计划工期:2015年6月系统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成。”按此计算,招标公告要求的工期应为310天,竞业达的计划工期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5日,竟然晚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要求154天。
       声迅公司及亚太公司认为,竞业达公司的投标函存在计划工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严重偏离的问题,按照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颁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应对竞业达公司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为此,声迅公司和亚太公司向招标单位长沙市轨道集团及招投标监管部门长沙市住建委所属的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长沙市招标办)提出申诉,请求作出公开、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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