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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在廉政账户上的贪腐案
作者:高欣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1190  更新时间:2015/3/18 11:13:09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在反腐过程中,除了“苍蝇”之外,不少“小老虎”也将廉政账户当作贪腐的“挡箭牌”

 编辑整理 法治周末记者 高欣

    作为廉政账户制度设立的第15个年头,它的效果更加备受关注。

    在过去的15年时间里,各种形式的廉政账户在全国各地层出不穷。在防止更多官员走上腐败之路的同时,它们也尴尬地与一些贪腐案件产生联系。

    据法治周末记者不完全统计,在现有媒体报道中,“挂”在廉政账户上的贪腐案有近十起。

 15年内廉政账户在12省出现

     “廉政账户是上世纪90年代后期反腐败高压态势下产生的一项特殊制度。它为党员干部上交无法退回或不便退回的礼金建立了一个‘绿色通道’。”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说。

    早在1999年,江西省部分地市及其所属县区就在银行建立了拒礼拒贿资金账户。当年,仅江西省南昌市,在设立拒礼拒贿资金账户4个月后,就有23笔共5.5万余元入账。

    2000年春节,浙江省宁波市设立“581(谐音‘我不要’)”廉政账户,并扩大了受理范围,可直接接受各种外币、储蓄卡、信用证和有价证券。结果,仅2001年的前5个月,“581”廉政账户收入就达422万元。

    随后,全国多个省市开始纷纷效仿,账号有“981(谐音‘就不要’)”、“510(谐音‘我要廉’)”等。

    据报道,山东济南自廉政账户设立以来,一直保持平均日进1万元的速度;而从辽宁沈阳“慕马案(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沈阳市原常务副市长马向东等16名官员贪腐案)”被查处后的2001年8月至当年10月两个月时间里,沈阳廉政账户猛然进账四百多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31个省区市中,目前共有12个省级纪委设立或者曾经设立过廉政账户。

    如湖南省在2013年12月30日以省纪委监察厅名义下发文件,要求各市州纪委、监察局和省直部门落实《关于设立廉政账户促进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通知》,账户的户名为“湖南省廉政账户”。  2012年1月,广东省纪委监察厅发出《关于设立广东省廉政账户的公告》,设立相应廉政账户。

    而区县一级纪委单独设立廉政账户的情况则更多。仅仅在2014年12月,就有北京市昌平区和房山区、新疆呼图壁县、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灵武县等多地设立自己的廉政账户。

    通过查阅各地下发的关于廉政账户的通知可以发现,廉政账户一般由当地纪委监察局和银行共同管理,并对存款人姓名、存款数额等予以保密。账户只存入,不支取,所存款项统一由纪委监察局定期上交国库。

    然而,随着廉政账户在全国范围内的铺开和发展,一个令人深思的现象产生了:廉政账户越来越频繁地与贪腐案件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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