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益产品原是“二级债基”
购买鑫元半年定开债券基金亏损后,投资者们认为南京银行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理财经理在推荐该产品时,没有提及产品将有20%投向股市,还认为自己买的就是银行的理财产品。两个多月来,已有百余名投资者多次赴南京银行总行讨要说法。
面对众多投资者的投诉,南京银行在回复中解释:“鑫元基金旗下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和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分别于2015年4月、6月进行持续营销,持续营销结束之后,中国股票市场发生前所未遇的大规模调整,受到基础市场的影响,一年定开债券基金的净值、半年定开债基净值随之出现回撤。虽然与股票型、混合型基金相比,鑫元定开基金回撤幅度较小,但是由于有一定的股票和转债资产仓位,因此无法回避股市发生的系统性风险。”
“鑫元定开基金是一款以债券投资为主,适当搭配股票的基金。”一家公募基金经理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称,在产品归类上是债券型(含二级债基),在股市波动较大的情况下,风险并不低。混合二级债基在债券和股票投资比例上有严格限制,股票的投资占比控制在20%以内。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在6月末,该款产品的股票配置占比为19.24%,已近二级债基的最高值。
“对于该类产品的评级为‘低风险’,具有一定的迷惑性。这款产品就很能说明问题。”该公募基金经理认为。
“直到目前,来投诉的人都还不知道二级债基是什么意思,和理财产品有什么区别。”2015年12月25日,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在面对投资者们投诉时向法治周末记者感叹。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时表示:“银行在代销基金产品时,首先要向客户表明该产品不是银行开发的产品,还是代销的产品,因为客户很多时候很难分清哪款理财产品是银行的,哪款不是银行的。”
鑫元基金此次亏损如此之大,投资者们还直指鑫元基金公司因只有一名基金经理,管理不了公司旗下所有产品(9支以上)。
宣传资料或违规
法治周末记者采访得知,这次购买鑫元半年定开基金的投资者,大多数都是购买南京银行理财产品的老客户。
“每个人都非常相信银行,这是南京银行啊!不是P2P,不是私募,南京大部分退休工人的工资都在南京银行,这次上当的大部分也是退休人员。”该基金投资者郭欣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所有的支行、理财经理都用同样的方式蒙骗了投资者,这不仅是支行的问题,总行也是有责任的。”
门月告诉记者:她的手上目前还有南京银行的6款理财产品,一直买的都是理财产品,没想到鑫元基金是一款含股票的基金,她是从不炒股的。
记者看到,南京银行各支行发给投资者们的鑫元半年期定开基金宣传单在醒目处,均用大号字体标注着“半年绝对回报13%”“中低风险、稳健增值”等具有诱惑的宣传语。宣传单的末尾处虽标注了“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提示语,但与“半年绝对回报13%”夺目的显要位置和加粗字体相比,显得毫不起眼。
投资者们称:他们就是被这些“稳健增值”、“绝对回报”和理财经理绝对保本增值的承诺给欺骗了。
上海鑫元基金公司在向媒体回应时称:从未印刷过“绝对回报”“稳健收益”等含有大量违规用语的宣传单,“那些宣传单页绝对不是我们基金公司的,上面的文字也是违规的”。
南京银行在回复中则称:“本行向客户推荐该基金产品,履行了规定的告知义务,客户签署了认购协议,实施了认购行为。”
“在客户首次购买本行代销基金产品前,本行要求投资者填写《南京银行基金业务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对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在柜面购买基金产品时需填写《南京银行基金代销业务交易类申请表》,在网银购买时需进入基金业务专栏。在产品购买成功后也会有短信提示客户基金购买成功。以上环节均提示客户所购买的产品为证券投资基金而非本行发行的理财产品。”
而多位投资者向记者反映,她们根本就没填写过《南京银行基金业务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
记者发现,即便填写过《调查问卷》的投资者中,有投资者选择的是“不能承担任何亏损”或“仅能承受5%亏损”,南京银行还是向其推荐了此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指宣传单、户外广告、互联网等公众可以普遍获得的书面、电子或者其他介质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与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相符,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预测基金的证券投资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夸大或者片面宣传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使投资人认为没有风险的或者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表述。
自向公众分发或者发布推介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法治周末记者曾就此采访了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并将投资者们提供的含有“半年绝对回报13%”、“中低风险、稳健增值”等字样的宣传单发给了江苏监管局。1月8日,江苏监管局明确告诉记者:他们没见过此种宣传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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