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
|
|
把官职当生意来经营
“权力总是附带着巨大收益,即权力的红利。”自2003年之后,连续担任海洋渔业、财政这两大实权部门“一把手”以来,陈卓尔深谙这一“权力红利”之道,开始“把官职当生意来经营”,将自己隐藏在权力之下,像一个商人一样念起了“生意经”,巧用权力大肆捞钱。
2008年至2010年期间,中央先后拨款3000多万元给临高县,用于扶持该县深海养殖产业。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决定在临高海域分三批建造664口深海网箱补助给养殖户。其中,第一批网箱200口拟采用“以物代资”方式补助,第二批64口和第三批400口拟采用“先建后补”方式补助。
2009年,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对外招标建设第一批网箱。陈卓尔将招标信息透露给深圳一公司。该公司指派销售经理田某联系、对接。为争取中标,该公司总经理张某和田某等人商定,许诺按每口网箱3850元给陈卓尔好处费。后该公司中标,制造安装了200口深海网箱。
张某和田某等人想继续做二三批网箱项目,便成立了一家网箱公司。为保证该网箱公司顺利承领项目,陈卓尔向有关专业合作社与渔民提要求,后某合作社及有关渔民与该网箱公司签订《网箱制造安装合同》,让该公司制造安装第二批、第三批网箱。其间,陈卓尔积极协调渔民与银行、政府关系,同意支付补助款给各专业合作社,用于支付工程款。
2009年至2010年间,田某从该网箱公司账户及其个人账户取款,先后分多次送给陈卓尔共255.64万元。
如果说上述做法是“邀请”企业做项目收取好处费的话,陈卓尔的另一个捞钱手段就是“暗中”帮承包商中标以收取好处。
2011年前后,陈某得知临高县财政局拟以议标形式招标建设三家财政所的办公楼,遂找时任县财政局局长的陈卓尔帮忙,陈卓尔表示同意,并让陈某挂靠公司参加议标。
“为了让我中标,陈卓尔向分管此项工作的副局长暗示,尽量选择本地建筑公司承建。”据陈某供述,参加议标的本地建筑公司只有陈某挂靠的建筑工程公司一家。
随即,在议标会上,副局长首先提议该三个办公楼建设项目应由本地建筑公司承建,陈卓尔和其他参会人员一致同意,最终顺利确定该建筑工程公司中标。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这三项工程结算总金额合计400余万元,均经陈卓尔审核同意后及时拨付。为表示感谢,2011年10月,陈某送给陈卓尔30万元现金。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