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陕西讯(通讯员 李红梅)2011年6月6日,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公安分局巡警队查获一起吸食毒品案件,2名男子在一租赁民房内吸食毒品时被巡警当场抓获。
据了解,6月6日晚10时许,巡逻民警接到指令称:“在大柳塔水泥厂附近一民房内有人吸毒”。警情就是命令,民警迅速赶往目的地。经慎密安排布置,进入房间内两男子没想到正吸得“有味”时被巡警当场抓获。
经民警在嫌疑人马某、张某的屋内发现有吸毒工具烟盒及一块箔纸,箔纸上残留有少量的白色凝固状物质。经技术人员对上述物质鉴定及对马某、张某2人的尿样化验结果,证实2人确系吸毒人员。经初步审查,马某、男、汉族、1983年10月2日生,无业,绥德县人;张某、男、汉族、1976年11月10日生,农民工,子洲县人。2011年4月份以来2两人三次在一起吸食毒品,面对违法事实二人供认不讳。 目前,二人均受到法律的惩罚,分别行政拘留十五日,并社区戒毒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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