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济安生前照片
遗体打捞出水照片
“上访村支书县委内活活打死,深夜被抛尸资江河中。”湖南新化县游家镇佛光村村支书游济安上访后意外死亡一度在网上引发多种传言。 24日下午,湖南省公安厅、省检察院通报对游济安死亡法医复核鉴定结论,认定游济安系溺水死亡,否定了被“打死抛尸”的说法。
24日下午,在娄底市举行的“游济安死亡一事调查复核结论通报会”,警方和当地政府邀请了死者家属代表、村民代表、市民代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代表等数十人参加。警方向代表公开播放了视频等重要证据资料,回应了网络提出的一些主要疑点。
警方表示,湖南省公安厅、省检察院于11月4日派出十多位法医学专家进行了第二次尸检,其中检察院派出的专家对这次尸检进行全程监督。专家组认定游济安尸体表面未见明显暴力所致损伤、四肢躯干没有骨折、肝脾等内脏器官没有损伤,可排除外来暴力打击致死。
法医专家组第二次尸检提取了死者尸体的部分肝、肾、脾等组织和资江现场水样,送往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进行硅藻检验。带队的专家、湖南省安厅刑侦总队科研所所长聂绍禄介绍说,硅藻检验是目前国际上判断生前溺水还是死后溺水的重要依据。专家组进行尸检时发现游济安的尸体有溺水征象。而硅藻检验在死者肺、肝、肾等器官内同时检出与现场水样种类、形态一致的硅藻。死亡后再溺水的死者不可能在肺、肝、肾等组织内检出硅藻,判断游济安是溺水死亡,排除“死后抛尸”说法。
湖南省检察院检察技术处处长方冰介绍,新化县公安局组织的第一次尸检和专家组进行的第二次尸检都提取了死者部分肝、胃组织,分别送到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和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毒物检验,排除了其常见毒物、毒品中毒致死的可能。
游济安的女儿游珍娟作为家属代表参与了前后两次尸检。她提出第一次尸检时游济安尸体有两根肋骨骨折,后脑枕部头皮出血。这也引发了公众对游济安死因的猜疑。聂绍禄介绍说,针对家属的这两个疑问,复检时专家组专门提取了游济安尸体左侧骨折的第6、7肋骨和后脑头皮等进行显微镜下检验。经显微镜下检验,送检的后脑头皮细胞轮廓无异常、皮下组织和肌肉组织均未见出血及炎症细胞浸润,排除死者生前该处头皮曾遭受外力作用。后脑头皮颜色较深符合死后尸体腐败血液因重力作用向低处坠积所形成的特征。对断裂的肋骨检测后认定为死后形成、锐器作用所致。
游济安之死发生在6月。其6月8日到县里上访,6月13日尸体被发现在资江新化县琅塘镇段内。新化县政府大楼一楼6月8日的视频监控记录显示,当天下午15时51分16秒,游济安驾车牌为湘K61937的汽车进入政府大楼院内。6月9日凌晨零时30分左右,新化县政府大楼5个保安将游济安抬进一辆越野车的尾座,送离政府大楼。
11月初,一则题为“上访村支书被县委内打死、半夜抛尸”的网帖,使此事成为各方关注焦点。各方对游济安死亡真相的猜测和质疑不断。有网友提出,游济安被保安抬出大楼时“一动不动”,当时已经死了。11月24日,湖南警方和娄底市在对各方代表的通报会上,现场播放了县政府大楼6月8日、9日的相关监测视频。从视频中可看出,游济安被保安抬住手脚出一楼电梯时,双手手臂呈弯曲状,头部向上抬起。警方认为,如果被抬着的人已死亡,头部应向下耷拉,手臂应是拉直的。
游济安被送离县政府大楼后去了哪里?游家镇政府保安孙辉,工作人员孙龙、卢爱国,值班干部陈仲斌等人陈述,6月9日凌晨,保安确实将游济安送到了镇政府。陈仲斌说,自己与游济安相熟,当时没发现有什么异常。游家镇政府当晚值班保安孙辉陈述,游在陈仲斌的办公室内与陈短暂对话后,和自己一起走到门口离开。
游家镇政府对面派出所的监测视频提供了一个重要证据。警方推断认为这个监控摄像头拍到的6月9日2时49分从派出所门前经过的人是刚离开镇政府的游济安,时间也与镇政府孙辉等人描述吻合。但游济安的女儿游珍娟对这个视频提出两个质疑,一是自己的父亲体型偏胖、肚子比较大,而这个视频中的人比较瘦。二是自己的父亲死亡时身上穿的是深色衣服,而视频中的人穿着的衣服颜色是浅色。娄底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袁湘凡介绍,市公安局在11月17日凌晨在游家镇派出所现场进行了实验,发现红外线的特性和衣物材质的原因会导致监控图像中衣服的颜色产生差异,同时会造成一定的图像变形。
娄底市公安局组织的复核调查组同时认为,可排除游济安自杀、仇杀、谋财害命、情杀等可能。
游济安曾因要求提高计划生育后遗症补贴及要求电力部门重新聘请其担任农村电表抄表员等诉求,已上访6年。2010年6月,经信访部门协调,新化县电力部门曾一次性付给游济安5万元经济补偿和救济金。游家镇政府也对其计划生育后遗症的诉求,一次性解决现金5000元作为过往治疗经费,并每月支付200元救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