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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强制有偿补课乱象:教师靠补课购房买车
作者:韦文洁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2333  更新时间:2011/12/7 9:26:49  文章录入:muna888  责任编辑:海波

 

相关处罚过于仁慈

对多年来发生在眼皮底下的收费补课,难道教育主管部门毫不知情?

“老师在补课班上讲,只要媒体不曝光,他就不害怕。”马老师告诉记者,其实在每学期结束时,各学校校长都会打招呼让教师不要在校外办班补课,教育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举措来制止,可大家都心知肚明,只要不让媒体曝光,校长和教育部门是不会管的。

即便有人举报了,通常的处罚也就是取缔补课班,退回补课费,老师写检查,通报批评或记过,被开除的几乎没有。

这次姜老师事件,虽然遭遇省内外多家媒体报道,结果似乎也不例外。

11月21日下午,阜南县教育局在全县中小学校长大会上通报了对此事的处理结果:“给予姜老师记大过处分,给予李校长和班主任郝老师记过处分。”

得到这个消息,姜老师的态度是“能理解,无所谓”。

这种“一年(记过)或一年半(记大过)不参加评优评先,晋级提拔”的处罚措施,对老师的个人前途影响并不大,马老师告诉记者。

事发后一直要求开除姜老师的家长王峰,认为这种今天纸上记一下,明天就过去了的“记过”式处罚,过于仁慈,对补课老师根本起不到震慑警示作用,甚至是鼓励和纵容。

“如果不信,你问问阜南二小的领导,现在还有没有老师在校外收费补课?”

当记者把王峰提出的这个问题,当面请教李校长时,他回答得很干脆:“我不能保证没有。”

“即使开除了姜老师,谁能保证,阜南就能彻底清除收费补课现象?”李校长认为,在目前法律尚未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仅靠某一地区或学校对老师从事收费补课作出限制和规范,的确有难度。要杜绝此风,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系统性地制定和出台具体法规条例,予以规范。

“我不想让此事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县委一位领导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刚开始,教育局的处理意见是将姜老师调离教师岗位。但看到她丈夫暑假刚出车祸,她自己又出了这个事,从挽救和教育的目的出发,我们不想一棍子把她打死。”

“不要再纠缠责任了,因为孩子毕竟没啥大事。”事发后,有人劝王峰。

与王峰不同,周家亮的态度更近乎息事宁人:“小孩子没事就完了。”

在宣布这个处理意见的当天上午,当周家亮和王峰与李校长签完“二小承担两个孩子全部住院费(15000多元),补助给每个孩子6000元的营养费,为她们请一个心理辅导教师,并安排到其他学校上学”的协议后,一走出阜南二小的大门,周家亮便拿出手机,删除掉所有与此事有过联系的记者和律师的电话号码。

作为家长,周家亮不想再提及这件事,怕一不小心伤害到已经转学到外校读书的女儿。

11月28日的下午,当《法治周末》记者在阜南二小六年级6班,周周和平平曾经读书的教室,问一个叫欣欣的同学:“如果下次遇到老师办补课班,你去还是不去?”

这个11岁的小女孩,在使劲眨了一下眼睛后,回答说:“应该会去,也应该不会去。一切听妈妈的!”

那么,妈妈听谁的呢?

作为学生家长,王峰现在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别说600元,10万元我都会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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