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山东频道讯 2011年12月30日,济宁市中区经侦大队根据摸排线索,在济宁市中区某小区将涉嫌挪用资金犯罪嫌疑人梅某抓获。
经查:2009年以来,济宁市某推广中心业务员梅某(女,汉族,31岁,山东省滕州市人)利用职务之便,将收取的客户吴某等人的货款10万余元挪作他用,经多次催要拒不偿还。
现梅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王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