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内蒙古频道讯 1月8日16时,家住磴口县的郭某到包头铁路公安处巴彦高勒车站派出所求助,称其朋友的女儿霍某乘坐天津开往乌海西的1133次旅客列车,从临河车站下车时,不慎将一个棕色的背包遗忘在列车行李架上,背包内装有衣物、学生证、身份证、银行卡、钱包等重要物品,列车即将到达巴彦高勒车站,请求民警帮助查找。情况紧急,派出所教导员郭祥立即上站接车。
16时20分1133次旅客列车停靠巴彦高勒车站,根据郭某提供的情况,教导员郭祥在4号车厢13号中铺对面的行李架上找到了遗忘的背包。经核实,背包内的物品完好无损。失主霍某得知背包失而复得,专门打来电话向民警致谢。 (魏桂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