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陕西讯】(彭家让)近日,家住丹凤县庾岭镇的村民汪安和邻居程兰因为程兰家盖楼房起了冲突,程家所盖楼房需要飞檐,汪家以遮住其采光为由出面阻挡,坚决不准程兰向他住房这边出檐。双方来回纠缠,相互拉扯推搡了几出几进,矛盾一触即发,村组干部调解多次未果。汪安于是诉讼到法庭,要求程兰停止建房,以保障自己家的采光权利。 经调查了解,原告汪安自己家后面(北面)的邻居程兰(被告)去年秋天拆了旧房,已在原地基上新盖了两层楼房,新房地基西山墙距离汪安家的住房前墙之间只有2·7米距离。程兰盖了房子现在又要飞檐,必然严重影响汪安家的采光。为此,原告多次找被告程兰,不同意她继续向他这边出檐,但程兰认为她是在自己家合法的宅基地上建房,与原告没有关系。无奈之下,原告于2012年4月13日向法庭提起了诉讼。 庾岭法庭受理此案后,很快深入到案发地察看了现场,发现原、被告两家房屋前后间距的确较近,被告家建成的两层楼房在向外飞檐时一定程度上会对原告汪安家的采光造成影响。同时通过走访当地群众,法庭了解到原、被告存在亲属关系,以前并无太大矛盾,只是在被告建房时闹了矛盾,逐步导致了冲突,双方之间应当存在调解的可能。2011年4月17日,经过办案法官多方斡旋劝说,当事人终于坐了下来,开始进行协商。经调解,最终双方都做了让步,被告同意原告提出西山墙只向西(原告住房方向)飞檐6寸长的意见,双方握手言和,原告一并撤回了起诉。 本来是和睦的好邻居,却因建房闹起了冲突,打起了官司,经过丹凤县人民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这对邻居最终化干戈为玉帛。(文中当事人人名系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