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www.dzwh.org )2012年4月,《运城市五兄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这块没有《土地证》无法办理《五证》的运城市槐中北路51号外贸家属院内的土地上,强行非法开发《槐中花园》。强行把住户前挖一个深达五米的大大坑,强行拆除水管,剪断电线,拆除供暖设备。把成堆成捆的钢筋,钢管堆放在住户房顶,门口,造成住户有家回不去。房屋变形,掉块,裂痕。
2012年4月起,我们就无数次的向运城市住建局领导反映至今,并且我们把建法[2012]99号文件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给了住建局领导。第八条,对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以书面形式责令停止建设;不停止建设的,依法查封施工现场;
(二)对存在违反城乡规划事实的建筑物、构筑物单体,依法下发限期拆除决定书;
(三)对按期拆除的,不予罚款;对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
(四)对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至今没有手续的开发商还在继续施工,楼盘已盖到第6层。住建局到底在为谁撑腰,在为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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