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交警大队顺应民意完善城区标志标线
近日,有网民反映,泾县城区泾川大道和谢园东路红星画家村路段存在交通标志不完善现象。具体是泾川大道入口处没有车道标志,限速标志也与泾川大道中间的标志牌不相协调。而红星雅园画家村路段车辆行人出入频繁,没有任何标志标线,安全隐患突出。为顺应民意,发现情况后,泾县交警大队大队长许雁华立即率员现场查看,同时安排副大队长黄翔和办公室的同志主动与县住建委协调整改。
县住建县对此高度重视,住建委副主任唐述强当即指示城建股,严格按照市政建设和交通安全需要完善标志标线。同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在城建股股长翟大贵的重视和努力下,经过半个多月的紧张施工, 3月12日 ,整改工作全部到位。整改项目包括在泾川大道两端设置两块大型车辆分道和限速标志,增设了“进入雷达测速区”标志牌,在红星画家村路口设置了2只大型太阳能电子指示标志,铺设了震荡标线,整改累计投资达4万余元。 (供稿:泾县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