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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定襄“昊坤”瞒报三起死亡事故,当地安监置若罔闻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传媒网  点击数9697  更新时间:2013/8/2 11:30:09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山西定襄“昊坤”瞒报三起死亡事故 当地安监置若罔闻

 

    2013年5月27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继续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和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强化安全科技支撑、应急救援、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宣传教育培训,增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对因监管不到位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就在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做出重要指示精神的同时,由于山西省定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安监局”)监管不到位,以及昊坤法兰厂安全意识淡薄,导致三起死亡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昊坤法兰厂并未及时上报,而是与家属私下协商处理。
    记者将昊坤法兰厂近三年发生的三起事故反映给了该县安监局,而该局的局长刘林瑞并不以此为戒,不但没有整顿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面对记者的采访,刘林瑞竟然说:“在审批项目时安监局没有权利,连参加都不让参加,出了安全事故凭什么要安监局来承担?”。
    忻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定襄县发生的安全事故却以随波逐流、听任放纵的态度,面对媒体的质疑,妄言“安全生产事故县局说上报就上报了”。

山西定襄“昊坤”瞒报三起死亡事故 当地安监置若罔闻 
企业发生死亡事故  缘何没有及时整顿 

     近日,本报记者在山西省定襄县牛台村获悉,当地一家名为昊坤法兰厂的企业,在2013年5月20日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致一人死亡,事发后,该企业选择私自与家属协商处理,并未向当地政府及安监局上报。
    21日,在知情人的引领下,记者来到死者张存善(小名“张三”,定襄县牛台村人)家中。记者看到门口张贴的讣告中明确写道,张某生于一九五一年九月二十九日,一生勤劳节俭,为人善良,因意外不幸于农历四月十一二十时寿终。在其大门对面则是张某的灵堂,因为事故刚发一日,棺材都未装裱。
 
   山西定襄“昊坤”瞒报三起死亡事故 当地安监置若罔闻

    据知情人讲述,张某死于20日下午三点左右,事故发生在昊坤法兰厂下料车间(厂里人称“下料锯床车间”)。当时因张某操作行车不当,导致五吨重的法兰将其挤压。事发后,该企业未及时拔打120,实行专业救护,而是自行组织车辆,将其送往忻州市人民医院救治,最终因抢救无效身亡。企业老板为逃避处罚,当天就与家属协商,赔偿55万私了,最终附带安葬费,共计60万元。
 

山西定襄“昊坤”瞒报三起死亡事故 当地安监置若罔闻

 

    该厂两名工人也如是说,张三于本月20日在下料车间因操作大型机械不当,导致巨型法兰将其挤压,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两位工人同时还给记者指明了事故发生的准确方位。
记者来到事故发生的车间,看到地上满是堆放着圆、方形料,好多台锯床、行车都在正常运作着,未受到丝毫影响。
    在经过长达一周的调查了解,记者终于得知张某当日在骨外1科住院抢救。27日,记者来到忻州市人民医院。据骨外1科一位李姓医生告诉记者,张某当日来到我们科室后,没给我们医生抢救的机会,顶多二十分钟就去世了。当时因挤压导致多处骨折后脂肪梗塞、骨盆破裂、脂肪栓休克。送患者来院的司机说,当时患者是被五吨重的东西压住的。
  
山西定襄“昊坤”瞒报三起死亡事故 当地安监置若罔闻

    据李医生透露,该患者还是我们医院小韩的亲戚,至今也没有办理出院手续,还有六七千元呢。


每年一起死亡事故  明年又该谁遭不幸

    该企业分为两个厂区,全部位于定襄县牛台村,相隔不远,两个厂区分别为冶炼和锻造。
 

山西定襄“昊坤”瞒报三起死亡事故 当地安监置若罔闻

 

    据知情人透露,该厂曾已于2011年12月18日,发生过一起“行车”挤压事件。死者,池彦男,山西定襄县神山乡卫村人,当年仅17岁。在20机床车间换灯泡时,也是由于 “行车”操作失误,脑袋被挤掉,顿时血喷如注,当场死亡。企业老板也是与死者家属赔偿60万元私了。当时操作行车的师傅郎某因操作失误导致职工死亡已被开除。
    2012年,昊坤法兰厂的冶炼厂区还发生了一起事故。死者,张书明,小名三三,定襄县牛台村人。在工作过程中从墙上掉下,摔至正在作业的装载机上死亡。事发后,企业照旧私了,赔偿52万元。
  
山西定襄“昊坤”瞒报三起死亡事故 当地安监置若罔闻

    同时,记者在该企业冶炼厂了解情况时获悉,该厂大小事故频发,在职工人说自己能捡条命就不错了,明年又不知谁会丧命于此?


定襄县安监局玩忽职守  局长接到反映仍未上报

    三起安全事故有二起都是“行车”引起的,这本身是一个危险的信号,也是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因素。隐患不排除、安全生产本身就是一句空话。而昊坤法兰厂在2013年5月20日发生一人死亡的事故后,并没有对在职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反而是若无其事的组织生产,视工人生命如草芥。
    停业整顿、消除安全隐患是当地安监局对所发生事故企业采取的必要措施,而定襄县安监局对这家企业为何却是听之任之呢?
    5月28日,本报记者将昊坤法兰厂近三年所发生的三起事故反映给了该县安监局。6月3日,记者采访了定襄县安监局局长刘林瑞。刘林瑞说,定襄县有500多家锻造企业,现在只有100多家是正常生产,不能因死一个人让企业停止生产,这也是不现实的。刘林瑞表示,这100多家法兰厂是定襄县的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就是这家企业发生事故后不能停产整顿的原因。
    稳定财政收入,保持财政增长本无可厚非,但这种用鲜活生命换来的财政收入未免代价太大,太残忍。这样的收入背后是已逝去的一条条活生生的性命、是一个个残缺的家庭换来的,有多少人会因他们而泣不成声、悲痛欲绝、生不如死。
    刘林瑞还说,县局只负责工人的安全培训,对工人再培训也不能消除对“行车”的操作失误,这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有生产必然有安全隐患,这就无法排除生产中的隐患。
    对于责任落实,刘林瑞说,现在任何一个审批项目上都没有安监局的份,连参与都不让参与,凭什么出了安全生产事故就让安监局承担呢?“谁签字,谁负责”,安监局没有签字就不应该承担责任。他还拿出了一份定襄县政府的文件给记者看,“现在从项目的审批到项目的最后验收都有环保局的签字,环保局为什么不承担责任呢?好事都是他们占了,有了责任就找安监局。”,刘林瑞气愤地说。
    对于昊坤法兰厂的事故,刘林瑞坦然的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企业将张存善送到了忻州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经抢救无效的情况下才上报的。时间大概是下午四、五点钟,然后他再以电话的形式上报给了忻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的相关规定,发生安全事故后不论造成的人员伤亡与否,企业应及时上报给当地安监局,并说明当时发生事故的情况,而当地安监局应视情节情况安排部署以防事故的再次发生。
    昊坤法兰厂在5月20日下午3点发生的事故直到下午4、5点钟才上报,这本身就存在迟报的情况。刘林瑞局长解释道,企业是等到伤者在抢救无效的情况下才上报的,没有死亡企业不可能上报。安全事故还包括伤残和财产损失,看来定襄县安监局在平时的工作中是以死亡来定论安全生产事故的,对于没有死亡的安全事故可以忽略不计。
    6月4日,记者来到安全生产委员会,一位姓张的负责人称,忻州市每天发生的事故太多,5月20日定襄县有没有上报他不记得了,如果县局说上报了就上报了,没有明确的结果。
    而同办公室的另一位工作人员则说,5月20日定襄县就没有上报安全事故。
    为了证实这起事故是否上报,记者问道,事故上报应该以哪种形式上报?这位张姓负责人说,必须是以书面形式上报。而刘林瑞局长说过,他是以电话形式上报的。那么,由此说明定襄县安监局至今仍未上报这起事故。
    定襄县安监局以及相关部门何时上报这三起事故,以及作出处理,本报将继续给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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