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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账公司”替人讨债,到欠债人家摆花圈被拘留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fxw.name  点击数10666  更新时间:2017/3/15 1:52:40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要账公司”替人讨债,到欠债人家摆花圈被拘留

    法讯网讯(通讯员 杨勇强)为了赚钱,替别人讨债,到欠债人家门前采取摆花圈、用高音喇叭喊叫等极端手段恶意讨债,结果讨债不成进了班房。日前,山东寿光市张某等4名违法嫌疑人被青州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要账公司”替人讨债,到欠债人家摆花圈被拘留

    近日,青州市公安局风景区派出所值班室接到群众报警:有人连续几天早晨,在自己家附近用高音喇叭,喊着自己名字叫骂,更可气的是今天一早,竟然在自家门前摆上了花圈。“刚过了年,有人竟将花圈摆在门前,这太糟践人了!请你们快来管管”报警人老李气愤的说道。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过调查和群众提供线索很快将还守在村口没有离开的四名年轻人抓获。

    派出所里,违法嫌疑人张某交代:原来他们四人家住寿光市,是专门替人收账讨债的,几天前,青州居民老赵托人找到他们说:青州云门山街办的老李两年前借了自己一笔钱,自己多次上门或打电话讨要,而老李却以各种理由多次推脱不还。

    “只要你们能想办法把钱替我要回来,我愿意支付给你们丰厚的酬劳。”听了老赵的许诺,张某等人来了精神,“你放心,要账我们专业,你在家等好消息吧!”。

    说干就干,张某等人第二天便驾车来到青州云门山街办老李家,开始采取打电话,用高音喇叭叫骂等手段讨债,几天后觉得还不过瘾,于是今天竟然买来花圈摆在了老李门前。

    派出所民警表示给活人送花圈,是侮辱他人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可能构成侮辱罪。现在张某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侮辱,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青州警方对张某等四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三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大家,要账要通过合法途径,决不能图一时之快触犯法律,将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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