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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免收救灾物资运输车通行费
作者:梁东波  文章来源:新法制报  点击数808  更新时间:2008/5/28 11:19:1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 新法制报报道( 记者 梁东波)日前,江西省发改委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救灾物资生产经营企业要做好救灾和灾区重建物资的生产和供应,努力使价格保持在灾前水平。对于抗震救灾物资的运输车辆,可一律免缴通行费。另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格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近期一律不得提高,也不得提前举行相关价格听证会,有关污水处理费的调整,按江西省政府统一部署实施。

  抗震救灾期间,江西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菜、燃料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和救灾重建物资的价格的监测。另外,还将继续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抑制企业不合理涨价行为。对于借地震灾害之机哄抬物价的企业和个人,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对其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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