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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打击非法报刊成果显著
作者:--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网站  点击数1363  更新时间:2008/12/1 20:16:0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报刊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今年10月,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报刊专项行动,整治和规范报刊市场出版发行秩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全省各级“扫黄打非”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联合行动,对报刊市场开展集中清查,及时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纠正和取缔了一批非法报刊擅自出版发行的违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了一批从事违法违规报刊经营活动的单位及责任人。省新闻出版局把市场清查与打击非法报刊紧密结合起来,依法取缔《保险家》、《保客》杂志社设立的非法黑龙江记者站,并将《保险家》涉嫌一号多刊、非法出版《保客》问题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相关省市进行调查;将假冒《岁月》杂志刊号非法出版《教育与探索》相关材料转交有关省市进行依法查处。哈尔滨市针对报刊“四假”问题有所抬头的问题,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取缔了《黑龙江城市交通》、《城市交通》2种非法期刊,并在黑龙江电视台给予曝光;依法取缔了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1家记者站,查封1家非法设立的《华声国际记者俱乐部》和《北方法制报驻黑龙江省新闻信息中心》工作站;会同有关部门对涉嫌违规出版的《21世纪人才报》进行立案调查,给予1万元的行政处罚。齐齐哈尔市联合公安部门对该市公安医院分院妇科诊疗中心进行了检查,收缴擅自编辑出版的《鹤城女性》期刊30册,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牡丹江市查处并取缔了非法期刊6种,对《牡丹江晨报》刊载有关违规内容进行了纠正和警告。佳木斯市依法取缔了《新安全周刊》佳木斯通讯社、《黑龙江画报》佳木斯记者站和《都市安全》杂志佳木斯记者站。在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报刊专项行动月期间,全省取缔非法设立的记者站6家、工作站2家,取缔违规出版报刊10种,纠正违规出版报纸1家,教育警告20人,取缔报刊零售摊点30个,停业整顿报刊2个,收缴各类非法报刊6000余份(册),对4家非法从事出版、发行的经营单位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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