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泗县一男子冒充女性网恋行骗被批捕
·泗县检察院首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
·泗县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
·泗县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获改判
·泗县检察院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职务犯…
·缓刑期间故意“脱管”,检察监督“…
·为索债拘禁他人被批捕
·泗县畜牧水产局原副局长张波涉嫌受…
点击TOP(10)  
·泗县一男子冒充女性网恋行骗被批捕
·泗县检察院首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
·泗县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
·泗县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获改判
·泗县检察院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职务犯…
·缓刑期间故意“脱管”,检察监督“…
·为索债拘禁他人被批捕
·泗县畜牧水产局原副局长张波涉嫌受…
·窃贼凌晨盗仔猪,心存侥幸终被捕
·助力未成年人保护,泗县检察院纠正…
法讯网【fxw.name】
图片文章  

泾县:泾川派出所民…

千人抢尸:阜阳村民…

安徽霍邱:谁在指挥黑…

萧县客货车相撞24人…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地方频道 >> 安徽 >> 正文
因博客曝光强拆,安徽一记者被警方拘留10天
文章来源:羊城晚报 法讯网作者:羊晚 点击数:11916 更新时间:2011/8/2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fxw.name】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法讯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宣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法讯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法讯网   E-mail:chinafxw@qq.com  fxwzbs@foxmail.com   QQ:350273444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因博客曝光强拆,安徽一记者被警方拘留10天〗的最新评论:

     

    记者写博曝光强拆遭拘 网友反对“因言获罪”

    警方的传唤证

      据《羊城晚报》报道,24日凌晨,知名媒体人勒克儿 (微博)在其博客上发表文章称,记者、腾讯社会名博宾语(网名),因发帖披露合肥市新站区“暴力强拆”事件,21日晚上被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两名便衣警官带走“问话”,至今不见消息。

    22日,合肥警务网发布署名“市公安局”的新闻稿件称:一男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合肥警方行政拘留。记者多方采访证实,该新闻稿中“一男子”即为网友“宾语”,已被行政拘留10日。

    网友写博“因言获罪”

    据党青的博文称,8月10日,宾语在自己的博客发帖《合肥女居民遭暴力强拆被逼跳楼》,披露了合肥市新站管委会存在“暴力拆迁”一事。引起社会各界及媒体关注。

    8月13日,根据当事人的爆料及提供的图片,宾语又在博客发出《合肥拆迁用麻醉针对付围观群众》一文。当晚8时多,宾语被传唤到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刑警队,晚上12时多,办案警察和宾语一起到住所,将宾语的个人电脑带回新站分局,将博文删除。直到8月14日上午,耗满问话最长时间12个小时后,宾语才被放出。

    8月16日,宾语依据安徽电视台所播出节目及爆料人提供的证据,又一次发帖《合肥农妇遭强拆致坠楼重伤被称“意外”》。8月21日,宾语再次被警方带走。

    党青在博客中提到,事发后,宾语的亲属和律师多次去新站分局,但警方拒绝安排会见。

    警方通稿陈述案情

    22日,合肥市公安局在合肥警务网上发布一条新闻通稿,标题是《一男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合肥警方行政拘留》。

    新闻中称,在看到网帖“合肥暴力拆迁用麻醉针对付围观群众”后,警方已调查了合肥市新站开发区会棚小区拆迁工作。经调查发现,当时现场围观群众“均在警戒线外”,拆迁方与群众“未发生冲突”,“现场更没有发现所谓的麻醉针”。警方认为发帖人王某通过QQ与一被拆迁户联系,“未经核实”发表博文,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24日,记者多方采访求证,确认该新闻通稿中的“王某”即为网友“宾语”。记者随后致电合肥市公安局新闻中心对外宣传科主任张静,张静表示,关于网友反映的问题,“我们正在核实中”。

    是非对错看法不一

    名博因写博客获罪的帖子被网上不少知名人士转发,引发网友广泛关注。有网友认为,宾语确实有“虚构事实”之嫌。网友“安徽蒋涛”在博客中说,“以宾语所拍摄的所谓麻醉针的剂量,一旦扎着人,必定亡命”。同时,该网友认为“那是农村最常用的毒狗的针”。

    也有不少网友对宾语表示声援,呼吁“言论自由”。网友“苍穹下有我在行走”给合肥公安局官方微博留言说:“为什么一定要发帖者核实?谣言止于智者!归根到底有没有拆迁、其中有没有强拆呢?这才是关键点。”还有网友对警方抓捕宾语的罪名和程序存疑,但合肥市公安局未给予正面回应。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