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派出所帮助失主找回“救命钱”
2013年2月28日 上午10时许,严某(男,住泾县黄村镇黄村村)与妻子胡某来到泾川派出所报警,报称:刚才在泾县老医院门诊收费大厅交费时,不慎将一只钱包遗落在交费窗口的窗台上,等我返回交费窗口寻找时,发现钱包不见了。
经了解,严某夫妇带着还不到二岁的儿子,来到泾川镇茂林路县医院给正在发高烧的儿子看病,在交费窗口交完挂号费后,不慎将一只钱包遗落在交费窗口,钱包内有现金800余元、以及银行卡等物品。现在现金被丢,无法给儿子看病,夫妻俩焦急万分。泾川所带班副所长王健勇接到报警后,及群众所急、向群众所想,一边安排严某夫妇及时到医院先给儿子看病,一边安排民警到医院及时调取收费大厅实时监控录像,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发现一名男子在交费窗口将钱包拿走,该名男子在窗口交完费后,来到化验室过道与一名女子在一起,后该女子进了化验室,通过监控画面可以判断,拿钱包的男子在交费窗口是交化验费的,后经过医院工作人员调取收费单获知该名女子叫刘××(泾县昌桥乡周冲村人)。值班民警获知这一信息后,通过刘××得知拿钱包的男子叫潘××,民警立即通过电话联系上潘××,将严炜星夫妇带儿子看病不慎将钱包丢失的情况告知对方,并对其进行了相关的法律宣传,后潘××马上承认是自己拿的钱包,后悔自己当时不该贪小便宜,并马上将钱包送到了泾川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到医院,亲自将钱包送到失主严炜星的手中,当严炜星看到失而复得的钱包及现金、银行卡等物时,激动的泪水夺眶而出,对民警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热情深表敬佩,感谢民警帮我找回了丢失的现金,我儿子看病不用再为交费而焦急了,谢谢民警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