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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桂林市政府不作为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中国法宣网作者:唐桂香 点击数:13878 更新时间:2009/9/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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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投诉桂林市政府不作为〗的最新评论: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县临桂镇大律四组村民唐氏,女,今年74岁,生养了四个女儿,三个女儿嫁到外村,小女儿唐桂香随我并承担赡养义务。
    1991年唐锡山(原名吴益昌)带着妻儿来我家帮种责任田,后骗取得我老伴唐兰尝(2007年已故)认其为嗣子,瞒着我于1991年12月把他和他妻儿的户口迁到了我家。1998年5月唐锡山趁着土地延包时,欺骗大律四组组长唐chuan养,唐土尝(我老伴的弟)把我家原有的责任田划到自己(唐锡山)名下。唐锡山不仅霸占了我的房屋田地,还经常打骂我,多次打伤(镇政府有记录),并把我从家里赶了出来。为此,我多次求助村委会和镇政府。为了达到长期霸占我家房屋田地的目的,2004年他和唐土尝软硬兼施,强迫我们与他确定遗赠扶养关系,但继续摧残折磨我,使我终日处在惊恐之中,不敢在家里居住,只好随小女住到女婿的父母家。直到2006年5月在临桂县法院的调解下,我最终与唐锡山解除了遗赠扶养关系。
        从此,唐锡山与我家已不存在任何亲缘关系,那么,他也就不能以我家人的身份占有本该属于我家的承包土地。于是,2007年2月6号我和小女向临桂县人民政府递交《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处理申请》的报告,要求唐锡山归还部份原来霸占我家的承包土地,但一直没有音讯。2007年5月11号临桂县政府开展领导大接访活动时,我们再次递交《农村承包经营权确权申请》的报告,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对此事作出明确答复。在一次次走访县政府、不断地被当成皮球踢来踢去的过程中,我们受尽了冷眼和蔑视,直到两年后,2009年2月26号县政府竟然作出了混淆是非的答复——该案属于家庭内部矛盾,不予处理。
        2009年3月3号我向桂林市人民政府递交《复查申请》,却不料桂林市政府却越俎代庖,不对程序性问题作出复查意见,又不顾我们的证据材料,竟然捏造事实,以信访终结的方式作出《信访复合意见》,阻断我们向上一级政府复核的路。
        万般无奈之下,我们只好于2009年6月23号用邮政特快专递向广西区信访局寄了有关我们对桂林市政府的《信访意见》,并于2009年7月27号15:26分打长话给区信访局(0771--2618409)询问信件情况,区信访局的人说没到信访答复截止时间,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60日内办结,于是我们等到2009年8月19号打电话给区信访局。区信访局接电话的人竟然改口说没有收到我寄的信件,叫我再寄一次。2009年8月20号我按照区信访局的人告知又寄了一封特快专递(这两封邮政快件我都去邮政局查询过,且得到了邮政局提供的邮件跟踪查询的证明,证明区信访局的黄收发、黄永东已签收了这两封快件)。但是2009年8月25号下午我们第三次打电话给区信访局询问时,却回答说还是没有收到信件,甚至说签收信件的黄收发不是该单位的人!
        事情走到今天这一步,起因固然是我们遇人不淑,掉进了歹人唐锡山设置的圈套,但是我们的县、市两级政府难道就没有一点帮助百姓的义务和能力吗,两级政府官员们,你们干什么去了,这样一件本来简单的政府职责范围的事,脉络清晰、证据确凿,合符程序,为什么没有人管!难道就因为我是一介草民,命不如蚂蚁,不值得去重视?还是一些人早已被买通,出于江湖中“收人钱财替人消灾 ”的潜规则,层层设障?更有广西区信访局的干部,连收到信都不敢承认!我并不是刁民,不是存心为难政府,相反,我是信任政府的,希望政府真正是人民的政府,百姓的政府!
        谢谢您收看我的来信,盼回复!

                              2009年9月2日
     (材料证据给通信地址给我好邮给你)唐氏  唐桂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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