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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曝光2起典型案例:还有多人被查处
作者:综合  文章来源:fxw.name  点击数4576  更新时间:2016/7/10 8:33:13  文章录入:李堂平  责任编辑:news

河北省纪委曝光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保定市唐县北罗派出所违规收取赞助费问题

唐县北罗派出所以经费紧张为由,向辖区白家庄村村委会收取赞助费3000元,用于偿还派出所车辆加油欠款。2016年5月,唐县监察局给予时任该所所长、现任唐县公安局长古城派出所指导员王铁池行政警告处分。

2.邢台市巨鹿县财政局未积极履行职责问题

2015年3月至10月,巨鹿县职教中心、巨鹿县业兴机械技术研发中心向该县财政局申请拨付2015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该局企业股未积极履行职责,在长达七个月的时间内未能向项目单位拨付专项资金。2016年4月,巨鹿县监察局给予该局副局长王国强行政警告处分。(河北省纪委)

张家口市通报四起典型问题

1.涿鹿县交通运输局原副局长郝效凯主体责任缺失问题

涿鹿县交通运输局出租车管理大队大队长等5人收受业务单位回扣人民币14000元。郝效凯作为时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出租车管理大队主管领导,不正确履行职责,主体责任缺失,监管不力,造成所辖单位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给予郝效凯党内警告处分。

2.宣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慢作为、乱摊派问题

2016年区卫计局部署换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截至规定时间,仍有15个执业许可证未发放到位,引起基层诊所不满。区卫计局在换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过程中,要求各乡镇卫生院和卫生所订购医疗文书。给予区卫计局副局长陈式宇行政警告处分。

3.尚义县八道沟镇、康保县张纪镇禁牧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尚义县八道沟镇、康保县张纪镇监管不力,致使村民在禁牧区放牧,破坏牧区生态,造成不良影响。分别给予尚义县森林公安局执法中队队长黄小龙、县农牧局办公室副主任忻加义、八道沟镇禁牧工作队负责人何玉平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康保县张纪镇禁牧工作队负责人张关斌、康保镇禁牧执法队副队长郭磊、县林业局禁牧执法一队队长刘建忠和县农牧局杨振军行政警告处分。

4.张家口市部分县扶贫工作不作为问题

张北县、尚义县、沽源县、原崇礼县扶贫办,对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致使2015年上述县易地扶贫搬迁数据统计“零上报”,上报结果与实际不符,张家口市扶贫办对上述县问题未及时发现和纠正。分别给予张家口市扶贫办主任、党组书记刘海斌,张北县政府办副主任、扶贫办主任叶晓东,尚义县监察局副局长、原扶贫办主任崔军,沽源县政府办原副主任(主管扶贫工作)岳新清,崇礼区政府办副主任、扶贫办副主任杨伟祥行政警告处分。(张家口市纪委)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于国山决定逮捕

2016年7月1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承德市滦平县国土资源局原党组成员、主任科员于国山(正科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承德双桥区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四起不作为典型案例的通报(据承德晚报)

1.牛圈子沟镇城管中队赵忠等人对下河套村违章建筑监管不到位问题

2013年4月,下河套村村民卢玉来在宅基地证范围外搭建蒙古包一处,面积约20平方米,用于经营农家饭,该蒙古包在建时未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及获取许可。上述建筑在建设过程中,下河套村未对其进行制止,牛圈子沟城管中队在日常巡察中均未发现和作出处理,牛圈子沟镇政府也未及时发现和制止,直到2014年4月份才发现,2014年11月25日才向区政府办上报书面材料。作为区城管局牛圈子沟中队长的赵忠、牛圈子沟镇分管副镇长马永宏等人存在监管不到位问题。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李进、李大昕对就业培训监管不到位问题

双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就业服务局,负责对辖区内就业训练工作进行指导,并依法对本辖区内的就业训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010年4月至2013年9月,双桥区金桥学校以虚报培训人数等手段,套取国家就业再就业补贴资金12.26万元。期间,金桥学校每一期培训,由就业服务局培训部负责现场核对培训人员身份,培训结束后对所有培训人员进行电话回访,对培训工作监管,并填写培训监管报告,由培训部主任李大昕在监管报告上签字。李大昕作为直接领导,对金桥学校套取培训资金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负有直领导责任;双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李进作为主管领导,对此问题监管不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3.大石庙镇庄头营村防火工作不到位发生火灾问题

2016年4月3日,大石庙镇庄头营村发生森林火灾,在区专业扑火队对森林火灾控制并扑灭明火后,移交村负责火场看护工作。火场于4月4日凌晨复燃。两次火情火场总面积2.38公顷,人工林面积0.94公顷。按照森林火情被扑灭后,按照属地管理进行火场移交,承接单位必须增派足够人员看护火场不低于24小时的要求,庄头营村作为承接火场看护单位,未能安排足够人员进行火场看护,造成山火复燃。村党支部书记陈玉生、村主任杨士成作为防火工作责任人,负有直接责任;大石庙镇分管副镇长朱瑞民、包村干部任贵金对防火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负有领导责任。

4.区国土资源局韩立田、毕征不作为问题

经查,2013年7月,双桥区国土资源管理局将大石庙镇陈家沟村山体崩塌地质灾害整治工程发包给承德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并于同月签定发包合同。2013年10月,承包方承德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又将此工程转包给畅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14年4月施工,2015年4月完工。在施工过程中,畅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施工要求将该村一户村民的地窖进行填封。区国土资源管理局分管领导主任科员韩立田、矿管股股长毕征及工作人员,未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存有不作为行为。

(河北日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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