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腐败之二
基建腐败
根源在于监督缺失
高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也存在着广泛的权力“寻租”行为,高校腐败与高校体制有着必然联系。这是廉政研究专家、北京大学教授何增科的研究发现。
在高校基建领域,最为轰动的案件莫过于2009年10月武汉大学原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原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基建腐败窝案。2012年2月,两人分别获刑12年、10年。
在武汉大学腐败案被曝光的同一天,广东湛江师范学院原院长、党委副书记郭泽深在学校基建、财务等方面涉嫌存在经济问题,被刑事拘留。
时隔4天,武汉科技学院原院长张建刚、原副院长王志贵因涉嫌基建腐败被“双规”。
时任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刘群在2009年5月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因为在基建等领域“潜规则”大行其道,武昌区8所部属院校中,只有一所院校没有人被司法调查。
在武汉大学腐败案宣判之后,高校基建领域的腐败案仍不时见诸报端。
2012年5月,深圳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邢苗涉嫌受贿60万元,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邢苗曾任华南农业大学党委书记,案发缘起于华南农业大学后勤部原部长纪荣军受贿案发后检举。
2013年5月,南昌大学校长周文斌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周文斌涉及南昌大学新校区基建贪腐问题。
两个月后,四川省组织部门宣布免去成都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张忠元的书记职务。此前,成都中医药大学校长范昕建已因涉嫌违纪,被纪检部门调查。据悉,两人均与成都中医药大学新校区建设等基建腐败相关。同一时间段内校长和党委书记双双“落马”,为高校多年来非常罕见的事件。
储朝晖研究员认为,随着现在很多学校大力建设校园设施,一些学校负责人与工程方暗箱操作,不按规定招投标,腐败空间巨大。
杨玉圣教授表示,高校基建滋生的腐败问题,主要表现在招投标工程时的行贿受贿和回扣问题。但在工程建设规范运作方面,还有不少漏洞。此外,大学财政不透明、审计不严格、职能部门缺乏有效监督,都为权力寻租提供了余地。
杨玉圣认为,防治和避免高校基建腐败,需要从工程建设的招投标抓起,加强工程款项的审计,加强工程建设中的监理;依法依规,加强惩戒机制。
高校腐败之三
学术腐败
解决之道去行政化
储朝晖研究员指出,当前高校的学术腐败也是一个领域,一些人将专项科研经费通过套取或者变现等方式非法占为己有。
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原常务副院长陈英旭的落马,让公众窥见了高校学术腐败的冰山一角。
今年3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陈英旭涉嫌贪污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的常务副院长陈英旭授意其博士生陆续以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1022多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者变现非法占为己有。
陈英旭,曾是“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才,还曾担任中国土壤学会土壤环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
实际上,陈英旭并不是第一个因科研经费落马之人。
2002年至2011年7月间,段振豪担任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计算地球化学及其应用学科组组长,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项目执行直至结题验收全过程。其以报销科研经费为由,使用虚假的票据报销差旅费等共计124万余元。今年10月,法院二审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
再早些时候,中国科学院某研究所生物特征认证与测评中心原主任助理江琴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江琴负责管理该中心行政事务,经手课题经费的申请和报销。江琴注册成立公司,用公司出具的发票在该研究所报销领走31万元和40万元的支票两张,后将这两笔款项提现据为己有。
在杨玉圣教授看来,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高校科研经费不当使用、学校党政领导挂名主编著作等都属于学术腐败,这与高校管理严重行政化、科研“GDP思维”、学术评价“SCI(科学引文索引)化”、缺乏学术规范与学术素质养成教育、学术批评与学科评论不发达等因素有关。
储朝晖研究员指出,现在有一个非常现实也很悲哀的现象,在高校真正想要做学问的学者专家,反而是被孤立、被边缘化;而很多并不是真正想做学问的人却能够一再拥有科研机会,进而寻求学术腐败。
杨玉圣教授认为,要避免学术腐败,既要加强学术规范和学术素质养成教育,也要改革和完善学术评价机制、破除科研管理中的GDP思维,还要加强对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
他的建议是:让大学回归大学,让学术回归学术,政学分离,其中做专任教授的,原则上不担任行政职务;做行政职务的,原则上不再教学、带研究生;国家公务员不得到大学兼任院长、教授或博士生导师;加强学术伦理建设;加大对学术腐败的惩戒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