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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晨报讯(记者 黄显章)开学两天来,市物价局12358价格举报热线接到了166个与教育收费有关的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有关信息显示:自立收费项目,多收钱少开票、违规收取保险费等乱收费行为依然存在。
昨天,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分局表示,今日起,将与区县物价局一道,采取明查、暗访、重点查处的方式,对市民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进行整治,给市民一个交待。
向学生收取桌凳费
从投诉情况来看,学校巧立名目的乱收费行为令人咋舌。如酉阳某中学向初中二年级学生每人收取100元的“桌凳费”;双桥区某镇二小也向每个学生收120元的“桌凳费”;沙坪坝区一小学还向一年级学生收15元的“饮水费”。
一些自认为“聪明”的学校,采取多收费少开票的方式来杜绝检查。如璧山县一小学,实际收费102元,但开给学生的收据只有15元;九龙坡区一小学收费1327元(其中包含750元借读费),但收据只开100多元。
“捆绑”搭车收费
学生缴保险费,市物价局等有关部门一再强调,要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然而,涪陵区一中学就明目张胆地提出:“不缴保险费,就不能报名入校!”以此强制向该校的每位学生收取35元的“保险费”。
市物价局官员说,从市物价局掌握的情况看,保险费的收取存在两种违规行为:一是学校捆绑收取保险费,在学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保险费纳入学费中一并收取;二是强制取取保险费。该官员表示,不管哪种情况,学生遇到后一定要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举报。
此外,强制学生缴纳服务性收费、住宿费、伙食费的现象也存在,如石柱县城内一中学,就强制收取离校不远的学生“住宿费”40元。市物价局官员说,这几种费都是明文规定不准收的。
学生转回老家也收费
还有一些学生家长反映,他们进城打工,把儿女带进城里学校读书,但是从城里把儿女转回农村老家,进所在乡镇的学校读书,也被要求缴纳“择校费”,否则不接收,但是孩子的户口根本就没从农村转出来。据悉,此事发生在彭水一镇中心小学,该小学的“择校费”为300元。市物价局表示坚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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