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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一老总告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虚假宣传
华商晨报讯(记者 杨薇)他是一位老总,同时也是一位清华学生。
“我去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习公司治理与资本运作总裁研修班,就是奔着宣传上说的‘优化公司治理、拓展资本视野、把握投资决策、占据金融高地’去的。”
沈阳某集团董事长兼总裁于博没想到授课质量并不高,于是以其虚假宣传为由,将之告上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昨日,于博召开了一场信息发布会,将被网友称之为“清华培训门”案的最新进展进行了公布,并表明态度,要继续告下去。
开发布会
谈“清华培训门”案
9时许,于博在公司会议室将涉及“清华培训门”案的资料准备齐全,资料里有他被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录取的通知书,还有案件一审的相关材料以及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一份声明。材料里还有于博与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相关人的对话录音记录。“就是为了防止他们日后不认账,所以几乎我们之间的对话,我都有录音,有些还保留了影像资料。”于博表示,“可为了打官司我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也牺牲了不少生意。”
发布会后,于博告诉记者:“这件事有人说我是想出名,无所谓。不过既然告了,就一定要告出个结果。”
涉嫌虚假宣传
60人的小班160多人上课
在于博提供的材料中,记者看到了有关案件一审的一些材料。
于博表示2008年6月,他以单位名义第一次起诉了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我是2008年初在互联网上知道这个培训班的,宣传上说该班已经办了27期,学费39000元,还说有林毅夫、郎咸平等国内12位著名专家学者主讲,60人的小班授课。我觉得不错,就报名了。”
“可上了几节课我发现不是这么回事,160多人一起上课,讲课的老师里也没有那些著名专家学者。”作为班长的于博表示,为此事他代表同期的同学多次找过院方,可并没有得到满意答复。“最后只能走司法途径解决这个问题了。”
可是第一次起诉因“主体不适合”被驳回。“后来我又以个人身份起诉,今年4月28日二审开庭时,我提交了新的证据。”于博的新证据包括清华教培处培训合同管理办法、清华声明、录取通知书等。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声明中写道: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从未进行过虚假宣传,所有对外发布的招生广告均经严格审查,并在继续教育学院的官方网站上发布,我们对此负责。“公司治理与资本运作项目”第28期的招生广告凡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批通过的,从未列出过主讲专家名单,也从未做出具体主讲专家的承诺。
专家观点个人开发布会体现了民主
于博表示,他曾因此事与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金融中心主任秦宝波(音)沟通过,但都没有得到满意答复。昨日,记者拨通秦宝波的电话表明身份后,对方挂断了电话。
辽宁社会科学院研究院张思宁对于个人开信息发布会认为,这体现了一种民主。“新闻发布会多数都是官方的,现在个人开了一场信息发布会,不仅事情本身值得媒体和社会关注,开发布会的人更值得关注,因为这是市民法制与民主意识增强的表现,也是一个实践的过程,同时也是社会给了他这个实践的空间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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