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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讯网调查员 邓大忠 烦琳
图为:重庆市江津区明德小学校(星星培训基地)邓大忠摄
图为:仅查两所学校档案,就有120份协议无收费标准、培训项目、公章 邓大忠摄
图为:俱乐部收取会员费三个月(120元)只开1个月(40元)收据 邓大忠摄
核心提示:一所青少年儿童体育学校校长、自称为江津区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简称:俱乐部),先后在全区校内设立28个培训基地,拥有会员1.7万人。为了谋利,俱乐部与学校变相强迫学生加入会员,每个学生每月缴纳会费40元(只有两所学校收费为30元)。20﹪上交俱乐部,80﹪作为学校所有。一学期总共收费270余万。日前,重庆市江津区体育局李局长接受记者采访时称,28个培训基地设在校园,作为试点体育局只是口头认可……
事件回放
4月24日,江津区朱杨镇利民村一学生家长致电记者,反映该镇中心小学校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名义,给学生一份协议,让家长签字,每月向学校交培训费40元,实际上就是多上一节课。如果不交会费,就不让孩子上增加的一节课,家长也不敢得罪老师。
4月26日上午,记者一行二人前往该校采访,被该校校长苏承相推下楼梯并喊滚。当日下午,记者以题为《重庆江津区:学校乱收费,记者采访被校长推下楼梯并喊滚》的文章予以披露。
4月27日上午,江津区青少年儿童体育学校校长、又任体育俱乐部校长的杨爱梅以朱杨镇中心小学校校长苏承相态度恶劣为由,撤销设在该校的龙腾培训基地,并责令立即清退学生所交会员费。
当日下午,苏承相校长致电记者道歉,承诺在五一劳动节前,清退学生所交会员费。4月28日,记者又发表了一篇《重庆江津区:推记者下楼梯喊滚,校长昨日电话致歉》的文章。
经证实,五一劳动节前,该校已清退了学生所交会员费。5月2日,记者再次以题为《重庆江津区:学校乱收费已全部清退》的文章予以发表。
根据江津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校长杨爱梅提供的28个培训基地,是否存在类似问题,记者展开调查。
石门中心小学校家长:交会费无协议,收120元开40元收据
4月28日上午,记者来到石门镇白坪村,一位60多岁的老人告诉记者,她的外孙女就读石门中心小学校,是四年级(二)班学生。她说,一般进不了校门,只有交费才能进去,就一次交了会员费120元,但学校只给她开了40元的收据,学校没召开过家长会,也没和家长签什么协议,更不知道给学生上的什么课。
白坪村5社一位中年女子称,她弟弟的两个孩子是她带去报的名,一个在四年级(二)班;另一个在六年级(二)班。报名时两个孩子共交了320元会员费,没开收据,更没听说过什么协议,当时怕学校不收两个孩子,所以要什么费就交什么费,哪还敢讲什么条件。
学生:只知道交会员费,就多上一节课
中午12时,石门镇中心小学校六年级(二)班学生王娜(化名)放学回家。
王娜告诉记者,体育俱乐部培训基地设在校内,她交清了全学期会员费,不知道什么协议,开学报名时,只是在班主任那登了记。
“我总共交了160元钱,四个月的,一个月40元,没有开收据。”王娜称:她们班有39个学生,大部分都参加了的。
“你们的活动时间是安排在什么时候?”“参加会员的上三节课,没有参加会员的只上二节课,有时安排在中午。”
采访中,王娜还证实,体育俱乐部培训项目,有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没听说过田径、板羽球、跳绳。
明德小学校家长:部分交费后签协议,没开收据
陈小凤(化名)的孙女是明德小学四年级(二)班学生,开学时总共交了155元钱,只开了40元俱乐部会员费、15元书本费收据。
“学校只要喊交钱,我们就交钱,不交老师就不让上课,老师也不给学生讲课,学生就不会做作业,交了钱老师才给讲课。”陈小凤4月29日上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学校要求交俱乐部会员费,俱乐部和学校既没有与她们签协议,也没有通知她们开会。
明德小学校一年级(一)班学生张敏(化名)的外婆称,她外孙也参加了青少年俱乐部,会员费40元∕月,共交120元,没有开收据。交费后,她外孙才拿回去一张协议,因她不识字(有录音),还是叫一个学生签的字。
“刚才你不是说学校开会的吗?你当时同意没有?”张敏的外婆说是去年的开的会,当时并没有同意。今年老师说要多上一节课,让学生多学点东西,但不知道俱乐部是什么,也没有听说过。
学生:有的开收据,有的没开收据,学生代替监护人签字
记者在采访中被明德小学校一老师发现,马上回到教室给学生打招呼,上面有人来问不准乱说。
中午12时,学生放学回家,记者在路上了解了几个学生:
李红霞(化名),六年级(一)班学生,交了三个月俱乐部会员费120元,开了两个月收据;
李小平(化名),一年级(二)班学生,交了两个月的俱乐部会员费80元,没有给他收据;
苏伶俐(化名),五年级(二)班学生,交了两个月俱乐部会员费80元,开收据,但协议监护人签字栏是她自已签的。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在全区校园内建培训基地28个,从调查的3所学校情况看,所存在的问题和朱杨中心校基本相同。
4月30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江津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新闻面对面
江津青少年儿童体育学校校长:28所培训基地的批文找不到
重庆市江津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重庆市江津区青少年儿童体育学校校长杨爱梅(简称:杨),记者(简称:记)
记:你是重庆市江津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校长吗?
杨:我是重庆市江津区青少年儿童体育学校校长,俱乐部这边也是我在负责。
记:办学(体育俱乐部培训基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杨: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文件精神。
记:其宗旨是什么?
杨: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校外”体育组织建设,广泛开展“全国亿万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身体健康水平,在高中毕业以前掌握1-2项终身受益的体育运动技能,并为国家选拔培养、输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体育后备人才。
记:培养青少年体育组织是在校内还是校外?
杨:不分校内校外,以培养青少年体育为主。
记:培训基地与校外体育组织有什么区别?
杨:基于学生的全民体育健身运动,在下面选择一些点,只有学校才能满足。
记:培训基地是否可以设在校内?
杨:不存在校外组织,只是面对青少年。
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成立时间?哪些部门、单位参加?
杨:成立于2001年,是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和重庆市体育局签的协议。
记:28所培训基地是否通过审批?
杨:报教育部门审批的,然后报物价部门。
记:28所培训基地分别成立时间?
杨:2008年—2009年,只有朱杨小学是2007年建立的。
记:吸收的会员是自愿还是非自愿?
杨:必须是自愿。当时还请新闻媒体做了宣传,我们还有监督电话:有监审科的,我本人的。
记:用什么能证明会员入会是自愿的?
杨:协议上有。我们召开过家长会,我还亲自下去开了会的。只要有人举报不是自愿,我们立即撤销。
记:是否有会议记录?
杨:有。
记:能否看一下?
杨:(白主任,那天朱杨小学开家长会我去没有?)记不起了。
记:2010年4月23日江津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收取会员费根据经济水平不同,核定收费标准,每月最低收取20元,对于家庭贫困的学生免收会员费,使更多的青少年参与到体育锻炼中,最高每月收会员费40元,其收费标准报物价局备案。在实施过程中,收取20元多少人?收取40元多少人?免收多少人?收费标准是否报区物价局备案?
杨:各个基地是相通的,我们采用的是最高限额和最低限额,40元的限额在江津区还是能接受的。我们实行的30元—40元。这个价格是报物价局的,收学生的40元是定位的,针对各个基地收费情况,都只能收费一致,低保才能免,其他的都收40元。
记:是否存在一次收取多月会员费现象?
杨:有这种情况,现在的留守儿童多,有的家长说懒得分次交,这种情况必须和委托人签委托书,没有签委托书的要处理。
记:中发【2007】7号文件精神,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而你们与学生、家长签订的协议上为什么只有40分钟?
杨:我们只是做补充,对学生统一要求。不是我们要求他们每天锻炼1小时,这和中发【2007】7号文件精神不发生关系。
记:28所培训基地是否有规定的项目(乒乓球、羽毛球、篮球、田径、跳绳、板羽球、排球)?
杨:乒乓球、羽毛球是必须具备的,其他只能根据学校的特长。
记:资金使用制度?
杨:文件上全有。
记:据了解,你们收会费100元,20﹪上交俱乐部,80﹪返回学校?
杨:哦,俱乐部统一收费,80﹪返回学校作为租用场地,20﹪上交俱乐部。
记:各培训基地违反协议其规定怎么处理?
杨:综上所谈,违反自愿原则的,一定取缔。
记:截止目前,处理多少起?
杨:已经取缔了3所学校(三口、先锋、朱杨)。
采访结束,记者要求杨校长出示28所培训基地审批文件,杨校长回答:找不到了。
仅查两所学校:发现120份协议无收费标准、培训项目、公章
采访中,杨爱梅校长一再强调,学生加入会员必须自愿。为核实是否自愿,记者要求看学生档案。
不看不知道,看了吓一跳。
就朱杨小学和明德小学的档案,不但证实了家长反映的情况,还发现已经归档的明德小学校270份协议书里面就有120份协议,既没有基地名称、没有培训费、没有培训项目、没有加盖公章,也没有签发时间。监护人一栏大部分是学生自己签字。
该办公室白主任和另一名(女)负责人称:是他们的失误。
教委主任:要出差,叫找分管体育书记、体育局长
随即,记者来到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主任王忠荣办公室门关着。电话联系,王主任称在开会。记者只得将家长反映情况、调查结果,及需要核实的问题,编辑信息发到王主任的手机上。
下午,王主任打电话给记者,说5月2日要出差,5月10日才回来,叫记者5月4日带上有效证件,找教委刘书记或者找体育局李局长,他们负责体育这块。
体育局长:28所培训基地只是口头认同
记:你是重庆市江津区体育局李局长吗?
李:是。
记:江津区是否有一所青少年体育体育俱乐部?
李:有。
记:俱乐部是否可以私自在校园内建立培训基地?
李:培训基地建在学校,是为了选择体育运动苗子,可以建在学校。
记:体育俱乐部成立时间?通过哪些部门、单位审批?
李:这个事情要请杨(爱梅)校长来解释才行。
记:你不知道?
李:我原来一直任吴市镇党委书记,今年1月4日才调过来的。确实不清楚。
记:江津区28所培训基地是否有批文?
李:没有批文,只是我们口头认同。
记:你认为是否生效?
李:无语。
记:俱乐部与学生(家长)签订的协议,你在照片上已经看了,是否生效?
李:看不清楚字,但必须要真实,必须要有项目,这种肯定不生效,内容也不真实。
记:现在,我把照片传到你的电脑上,你也看了,协议是否是自愿?
李:自愿的原则,就是要把原则写明贴出来。
记:2010年4月23日体育俱乐部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收取会员费根据经济水平不同,核定收费标准,每月最低收取20元,对于家庭贫困的学生免收会员费,使更多的青少年参与到体育锻炼中,最高每月收会员费40元,其收费标准报物价局备案。从调查看,全区只有两所学校收费30元,其余都是40元,其中就没有一个贫困生?
李:按参加俱乐部的原则,不可能在一所学校有两种收费方式,只是以后分类指导。
记:俱乐部一次收取多月或全学期会员费开40元(一个月)收据是否合法?
李:绝对不能这样做。但不存在违法乱收费问题,因为这是体育俱乐部收费,与收学费脱钩的,与学校无关。
记:调查发现,形成文件撤销的学校为什么没有抄送单位?
李:可能是没有考虑周全,我只知道先锋小学撤销了。
记:今天向你反映的情况,提供的证据你也看了,你有什么看法?
李:作为新闻媒体,既要实事求是,也要客观公正,不管是正面反映还是反面,我们的宗旨就是为培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你们反映的是真实的。
记:朱杨小学校的事情,标题为《重庆江津区:学校乱收费,记者采访被校长推下楼梯并喊滚》文章已发表,你作为体育局局长怎样看待此事?
李:作为一个校长,这样对待新闻媒体是错误的,至于如何处理,等教委王主任回来谈下此事,一定会把处理结果给你们。
记者手记:
资料显示,江津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在全区28所学校内设培训基地,拥有会员1.7万人,按每个学生每月缴纳会费40元(只有两所收费为30元)算,一学期将收费270余万。居然没有批文?希望此事能够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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